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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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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输(以御远近劳费)

今有均输粟,甲县一万户,行道八日;乙县九千五百户,行道十日;丙县一

万二千三百五十户,行道十三日;丁县一万二千二百户,行道二十日,各到输所。龙腾小说 Ltxsfb.com

凡四县赋当输二十五万斛,用车一万乘。欲以道里远近、户数多少衰出之,问粟、

车各几何?答曰:甲县粟八万三千一百斛,车三千三百二十四乘。乙县粟六万三

千一百七十五斛,车二千五百二十七乘。丙县粟六万三千一百七十五斛,车二千

五百二十七乘。丁县粟四万五百五十斛,车一千六百二十二乘。

术曰:令县户数各如其本行道日数而一,以为衰。

〔按:此均输,犹均运也。令户率出车,以行道日数为均,发粟为输。据甲

行道八日,因使八户共出一车;乙行道十日,因使十户共出一车。计其在道,则

皆户一日出一车,故可为均平之率也。

淳风等按:县户有多少之差,行道有远近之异。欲其均等,故各令行道日数

约户为衰。行道多者少其户,行道少者多其户。故各令约户为衰。以八日约除甲

县,得一百二十五,乙、丙各九十五,丁六十一。于今有术,副并为所有率。未

并者各为所求率,以赋粟车数为所有数,而今有之,各得车数。一旬除乙,十三

除丙,各得九十五;二旬除丁,得六十一也。〕

甲衰一百二十五,乙、丙衰各九十五,丁衰六十一,副并为法。以赋粟车数

乘未并者,各自为实。

〔衰,分科率。〕

实如法得一车。

〔各置所当出车,以其行道日数乘之,如户数而一,得率:户用车二日四十

七分日之三十一,故谓之均。求此户以率,当各计车之衰分也。〕

有分者,上下辈之。

〔辈,配也。车、牛、人之数不可分裂,推少就多,均赋之宜。今按:甲分

既少,宜从于乙。满法除之,有余从丙。丁分又少,亦宜就丙。除之适尽。加乙、

丙各一,上下辈益,以少从多也。〕

以二十五斛乘车数,即粟数。

今有均输卒:甲县一千二百人,薄塞;乙县一千五百五十人,行道一日;丙

县一千二百八十人,行道二日;丁县九百九十人,行道三日;戊县一千七百五十

人,行道五日。凡五县赋输卒一月一千二百人。欲以远近、人数多少衰出之,问

县各几何?答曰:甲县二百二十九人。乙县二百八十六人。丙县二百二十八人。

丁县一百七十一人。戊县二百八十六人。

术曰:令县卒各如其居所及行道日数而一,以为衰。

〔按:此亦以日数为均,发卒为输。甲无行道日,但以居所三十日为率。言

欲为均平之率者,当使甲三十人而出一人,乙三十一人而出一人。出一人者,计

役则皆一人一日,是以可为均平之率。〕

甲衰四,乙衰五,丙衰四,丁衰三,戊衰五,副并为法。以人数乘未并者各

自为实。实如法而一。

〔为衰,于今有术,副并为所有率,未并者各为所求率,以赋卒人数为所有

数。此术以别,考则意同,以广异闻,故存之也。各置所当出人数,以其居所及

行道日数乘之,如县人数而一。得率:人役五日七分日之五。〕

有分者,上下辈之。

〔辈,配也。今按:丁分最少,宜就戊除。不从乙者,丁近戊故也。满法除

之,有余从乙。丙分又少,亦就乙除,有余从甲。除之适尽。从甲、丙二分,其

数正等,二者于乙远近皆同,不以甲从乙者,方以下从上也。〕

今有均赋粟:甲县二万五百二十户,粟一斛二十钱,自输其县;乙县一万二

千三百一十二户,粟一斛一十钱,至输所二百里;丙县七千一百八十二户,粟一

斛一十二钱,至输所一百五十里;丁县一万三千三百三十八户,粟一斛一十七钱,

至输所二百五十里;戊县五千一百三十户,粟一斛一十三钱,至输所一百五十里。

凡五县赋输粟一万斛。一车载二十五斛,与僦一里一钱。欲以县户赋粟,令费劳

等,问县各粟几何?答曰:甲县三千五百七十一斛二千八百七十三分斛之五百一

十七。乙县二千三百八十斛二千八百七十三分斛之二千二百六十。丙县一千三百

八十八斛二千八百七十三分斛之二千二百七十六。丁县一千七百一十九斛二千八

百七十三分斛之一千三百一十三。戊县九百三十九斛二千八百七十三分斛之二千

二百五十三。

术曰:以一里僦价乘至输所里,

〔此以出钱为均也。问者曰:“一车载二十五斛,与僦一里一钱。”一钱,

即一里僦价也。以乘里数者,欲知僦一车到输所所用钱也。甲自输其县,则无取

僦价也。〕

以一车二十五斛除之,

〔欲知僦一斛所用钱。〕

加一斛粟价,则致一斛之费。

〔加一斛之价于一斛僦直,即凡输粟取僦钱也:甲一斛之费二十,乙、丙各

十八,丁二十七,戊十九也。〕

各以约其户数,为衰。

〔言使甲二十户共出一斛,乙、丙十八户共出一斛。计其所费,则皆户一钱,

故可为均赋之率也。计经赋之率,既有户算之率,亦有远近、贵贱之率。此二率

者,各自相与通。通则甲二十,乙十二,丙七,丁十三,戊五。一斛之费谓之钱

率。钱率约户率者,则钱为母,户为子。子不齐,令母互乘为齐,则衰也。若其

不然。以一斛之费约户数,取衰。并有分,当通分内子,约之,于算甚繁。此一

章皆相与通功共率,略相依似。以上二率、下一率亦可放此,从其简易而已。又

以分言之,使甲一户出二十分斛之一,乙一户出十八分斛之一,各以户数乘之,

亦可得一县凡所当输,俱为衰也。乘之者,乘其子,母报除之。以此观之,则以

一斛之费约户数者,其意不异矣。然则可置一斛之费而反衰之。约户,以乘户率

为衰也。合分注曰:“母除为率,率乘子为齐。”反衰注曰:“先同其母,各以

分母约,其子为反衰。”以施其率,为算既约,且不妨处下也。〕

甲衰一千二十六,乙衰六百八十四,丙衰三百九十九,丁衰四百九十四,戊

衰二百七十,副并为法。所赋粟乘未并者,各自为实。实如法得一。

〔各置所当出粟,以其一斛之费乘之,如户数而一,得率:户出三钱二千八

百七十三分钱之一千三百八十一。按:此以出钱为均。问者曰:“一车载二十五

斛,与僦一里一钱。”一钱即一里僦价也。以乘里数者,欲知僦一车到输所用钱。

甲自输其县,则无取僦之价。以一车二十五斛除之者,欲知僦一斛所用钱。加一

斛之价于一斛僦直,即凡输粟取僦钱:甲一斛之费二十,乙、丙各十八,丁二十

七,戊一十九。各以约其户,为衰:甲衰一千二十六,乙衰六百八十四,丙衰三

百九十九,丁衰四百九十四,戊衰二百七十。言使甲二十户共出一斛,乙、丙十

八户共出一斛。计其所费,则皆户一钱,故可为均赋之率也。于今有术,副并为

所有率,未并者各为所求率,赋粟一万斛为所有数。此今有、衰分之义也。〕

今有均赋粟:甲县四万二千算,粟一斛二十,自输其县;乙县三万四千二百

七十二算,粟一斛一十八,佣价一日一十钱,到输所七十里;丙县一万九千三百

二十八算,粟一斛一十六,佣价一日五钱,到输所一百四十里;丁县一万七千七

百算,粟一斛一十四,佣价一日五钱,到输所一百七十五里;戊县二万三千四十

算,粟一斛一十二,佣价一日五钱,到输所二百一十里;己县一万九千一百三十

六算,粟一斛一十,佣价一日五钱,到输所二百八十里。凡六县赋粟六万斛,皆

输甲县。六人共车,车载二十五斛,重车日行五十里,空车日行七十里,载输之

间各一日。粟有贵贱,佣各别价,以算出钱,令费劳等,问县各粟几何?答曰:

甲县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七斛一百三十三分斛之四十九。乙县一万八百二十七斛一

百三十三分斛之九,丙县七千二百一十八斛一百三十三分斛之六。丁县六千七百

六十六斛一百三十三分斛之一百二十二。戊县九千二十二斛一百三十三分斛之七

十四。己县七千二百一十八斛一百三十三分斛之六。

术曰:以车程行空、重相乘为法,并空、重,以乘道里,各自为实,实如法

得一日。

〔按:此术重往空还,一输再行道也。置空行一里用七十分日之一,重行一

里用五十分日之一。齐而同之,空、重行一里之路,往返用一百七十五分日之六。

完言之者,一百七十五里之路,往返用六日也。故并空、重者,齐其子也;空、

重相乘者,同其母也。于今有术,至输所里为所有数,六为所求率,一百七十五

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各得输所用日也。〕

加载输各一日,

〔故得凡日也。〕

而以六人乘之,

〔欲知致一车用人也。〕

又以佣价乘之,

〔欲知致车人佣直几钱。〕

以二十五斛除之,

〔欲知致一斛之佣直也。〕

加一斛粟价,即致一斛之费。

〔加一斛之价于致一斛之佣直,即凡输一斛粟取佣所用钱。〕

各以约其算数为衰,

〔今按:甲衰四十二,乙衰二十四,丙衰十六,丁衰十五,戊衰二十,己衰

十六。于今有术,副并为所有率,未并者各自为所求率,所赋粟为所有数。此今

有、衰分之义也。〕

副并为法,以所赋粟乘未并者,各自为实。实如法得一斛。

〔各置所当出粟,以其一斛之费乘之,如算数而一,得率:算出九钱一百三

十三分钱之三。又载输之间各一日者,即二日也。〕

今有粟七斗,三人分舂之,一人为粝米,一人为粺米,一人为米,

令米数等。问取粟、为米各几何?答曰:粝米取粟二斗一百二十一分斗之一十。

粺米取粟二斗一百二十一分斗之三十八。米取粟二斗一百二十一分斗之

七十三。为米各一斗六百五分斗之一百五十一。

术曰:列置粝米三十,粺米二十七,米二十四,而反衰之。

〔此先约三率:粝为十,粺为九,为八。欲令米等者,其取粟:粝

率十分之一,粺率九分之一,率八分之一。当齐其子,故曰反衰也。

淳风等按:米有精粗之异,粟有多少之差。据率,粺、少而粝多;

用粟,则粺、多而粝少。米若依本率之分,粟当倍率,故今反衰之,使

精取多而粗得少。〕

副并为法。以七斗乘未并者,各自为取粟实。实如法得一斗。

〔于今有术,副并为所有率,未并者各为所求率,粟七斗为所有数,而今有

之,故各得取粟也。〕

若求米等者,以本率各乘定所取粟为实,以粟率五十为法,实如法得一斗。

〔若径求为米等数者,置粝米三,用粟五;粺米二十七,用粟五十;

米十二,用粟二十五。齐其粟,同其米,并齐为法。以七斗乘同为实。所得,即

为米斗数。〕

今有人当禀粟二斛。仓无粟,欲与米一、菽二,以当所禀粟。问各几何?答

曰;米五斗一升七分升之三。菽一斛二升七分升之六。

术曰:置米一、菽二,求为粟之数。并之,得三、九分之八,以为法。亦置

米一、菽二,而以粟二斛乘之,各自为实。实如法得一斛。

〔淳风等按:置粟率五,乘米一,米率三除之,得一、三分之二,即是米一

之粟也;粟率十,以乘菽二,菽率九除之,得二、九分之二,即是菽二之粟也。

并全,得三。齐子,并之,得二十四;同母,得二十七;约之,得九分之八。故

云“并之,得三、九分之八”。米一、菽二当粟三、九分之八,此其粟率也。于

今有术,米一、菽二皆为所求率,当粟三、九分之八,为所有率,粟二斛为所有

数。凡言率者,当相与。通之,则为米九、菽十八,当粟三十五也。亦有置米

一、菽二,求其为粟之率,以为列衰。副并为法,以粟乘列衰为实。所得即米一、

菽二所求粟也。以米、菽本率而今有之,即合所问。〕

今有取佣,负盐二斛,行一百里,与钱四十。今负盐一斛七斗三升少半升,

行八十里。问与钱几何?答曰:二十七钱一十五分钱之一十一。

术曰:置盐二斛升数,以一百里乘之为法。

〔按:此术以负盐二斛升数乘所行一百里,得二万里。是为负盐一升行二万

里,得钱四十。于今有术,为所有率。〕

以四十钱乘今负盐升数,又以八十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钱。

〔以今负盐升数乘所行里,今负盐一升凡所行里也。于今有术以所有数,四

十钱为所求率也。衰分章“贷人千钱”与此同。〕

今有负笼重一石,行百步,五十返。今负笼重一石一十七斤,行七十六步,

问返几何?答曰:五十七返二千六百三分返之一千六百二十九。

术曰:以今所行步数乘今笼重斤数,为法。

〔此法谓负一斤一返所行之积步也。〕

故笼重斤数乘故步,又以返数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一返。

〔按:此法,负一斤一返所行之积步;此实者一斤一日所行之积步。故以一

返之课除终日之程,即是返数也。

淳风等按:此术,所行步多者得返少,所行步少者得返多。然则故所行者今

返率也。故令所得返乘今返之率,为实,而以故返之率为法,今有术也。按:此

负笼又有轻重,于是为术者因令重者得返少,轻者得返多。故又因其率以乘法、

实者,重今有之义也。然此意非也。按:此笼虽轻而行有限,笼过重则人力遗。

力有遗而术无穷,人行有限而笼轻重不等。使其有限之力随彼无穷之变,故知此

术率乖理也。若故所行有空行返数,设以问者,当因其所负以为返率,则今返之

数可得而知也。假令空行一日六十里,负重一斛行四十里。减重一斗进二里半,

负重二斗以下与空行同。今负笼重六斗,往返行一百步,问返几何?答曰:一百

五十返。术曰:置重行率,加十里,以里法通之,为实。以一返之步为法。实如

法而一,即得也。〕

今有程传委输,空车日行七十里,重车日行五十里。今载太仓粟输上林,五

日三返,问太仓去上林几何?答曰:四十八里一十八分里之一十一

术曰:并空、重里数,以三返乘之,为法。令空、重相乘,又以五日乘之,

为实。实如法得一里。

〔此亦如上术。率:一百七十五里之路,往返用六日也。于今有术,则五日

为所有数,一百七十五里为所求率,六日为所有率。以此所得,则三返之路。今

求一返,当以三约之,因令乘法而并除也。为术亦可各置空、重行一里用日之率,

以为列衰,副并为法。以五日乘列衰为实。实如法,所得即各空、重行日数也。

各以一日所行以乘,为凡日所行。三返约之,为上林去太仓之数。按:此术重往

空还,一输再还道。置空行一里用七十分日之一,重行一里用五十分日之一。齐

而同之,空、重行一里之路,往返用一百七十五分日之六。完言之者,一百七十

五里之路,往返用六日。故并空、重者,并齐也;空、重相乘者,同其母也。于

今有术,五日为所有数,一百七十五为所求率,六为所有率。以此所得,则三返

之路。今求一返者,当以三约之。故令乘法而并除,亦当约之也。〕

今有络丝一斤为练丝一十二两,练丝一斤为青丝一斤一十二铢。今有青丝一

斤,问本络丝几何?答曰:一斤四两一十六铢三十三分铢之一十六。

术曰:以练丝十二两乘青丝一斤一十二铢为法。以青丝一斤铢数乘练丝一斤

两数,又以络丝一斤乘,为实。实如法得一斤。

〔按:练丝一斤为青丝一斤十二铢,此练率三百八十四,青率三百九十六也。

又络丝一斤为练丝十二两,此络率十六,练率十二也。置今有青丝一斤,以练率

三百八十四乘之,为实。实如青丝率三百九十六而一。所得,青丝一斤,练丝之

数也。又以络率十六乘之,所得为实;以练率十二为法。所得,即练丝用络丝之

数也。是谓重今有也。虽各有率,不问中间。故令后实乘前实,后法乘前法而并

除也。故以练丝两数为实,青丝铢数为法。一曰:又置络丝一斤两数与练丝十

二两,约之,络得四,练得三。此其相与之率。又置练丝一斤铢数与青丝一斤一

十二铢,约之,练得三十二,青得三十三。亦其相与之率。齐其青丝、络丝,同

其二练,络得一百二十八,青得九十九,练得九十六,即三率悉通矣。今有青丝

一斤为所有数,络丝一百二十八为所求率,青丝九十九为所有率。为率之意犹此,

但不先约诸率耳。凡率错互不通者,皆积齐同用之。放此,虽四五转不异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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