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光着膀子,下身用一种毛皮遮挡着,从外形上来看,这应该是一个男孩,他的头那么长,应该有好多年没有修剪过了。从他的举止上来看,他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以至于已经忘记人类的本性。
没过多久,那只狼确定死了,而这个男孩则用嘴叼着狼的尸体跑了,他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一只狼。因此我怀疑,他打小就生活在狼的圈子里,所以学会了狼的行为。
我十分的好奇,这个荒岛如此隐秘,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莫不是这里本来就有人居住,只是孟婆没有现,不过要说孟婆现不了,着实有些不可能,毕竟她的实力太高了。
男孩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中,他漠然的回头看了我们一眼,眼神特别的冰冷,犹如锋利无比的刀子一般,让人觉得非常可怕。我觉得他已经没有了人性,要是靠近他,会非常的危险,或许我们会像那只狼一样,成为他口下的猎物。
就在我们愣之时,只听噗通一声,那只受伤的梅花鹿倒了下来,它流了很多血,恐怕是不行了。我和上官红向它跑了过去,它双眼紧紧闭着,感觉不到任何的生气,它已经死了。
我们并没有将它掩埋,而是带回了洞中,它的肉,足够我们吃几天的。另外它身上的毛皮,也可以用来御寒,还有鹿茸,可是一种名贵的药材。
我找来一根枝条,掰扯的非常锋利,然后在山洞外面将它的皮剥了下来,并且开膛破肚,它的内脏全扔了,只留下精肉。我的举止看起来有些残忍,但我也是没办法,生活所迫。
晚上我们大吃了一顿,即便鹿肉,在没有任何调料的情况下,并不是多好吃,不过在这里已经是美味了。鹿肉足够我们吃五天的,所以我们不急着寻找食物。因为上官红脚的缘故,我们在山洞中安稳的度过了三天,如此她的脚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我和她打算去山里面探个究竟。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我随身携带着一根尖尖的木棍。
今天天气格外的好,我们走了一段很远的路,在路上我们现了很多可以吃的果实,比如香蕉、石榴、葡萄等,荒岛上吃的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这么循环下去的话,至少我们不会被饿死。
上官红提醒我该回去了,不能再往前走了,不然还没回到住处,天就黑下来了。我知道天黑意味着什么,所以我和她开始往回赶,心里在想,要是一直这样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无法走到荒岛的那头。
有一句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刚一转头,便现身后有几双可怕的眼睛正盯着我们。盯着我们的是几只黄鼠狼,它们一个个瘦骨嶙峋的,好像多天都没吃到食物了,如今竟然把我们当成了猎物。
上官红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她对我道:“几只小黄鼠狼而已,不用怕。”
几只黄鼠狼确实不可怕,单凭我一个人就能摆平它们,但可怕的是,6续还有很多只黄鼠狼赶来。莫说这么多只黄鼠狼了,就是一群蚂蚁,也能将我们两个活活咬死。
此情此景,我先想到的是逃跑,但细细一想,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根本跑不过它们。如此一来,我们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跟它们血拼到底,即便我知道胜算几乎是零。
上官红后悔不已的道:“看来今天我们要死在这里了,都怪你,非要等到一个月后,这下好了,我只能带着遗憾死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她还在想儿女私情,我望着她道:“你往前跑,我来挡住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