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衣服一卷,轩哥儿就去了当铺。若以前,他可能还会踌躇一二。可这会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尊严什么的都是虚的。
进了当铺,轩哥儿将衣服递给朝奉。
朝奉接了衣服,扫了一眼然后说道:“两百文钱。”
轩哥儿脸色一下铁青,不过现在也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忍了气说道:“我这衣服的料子用的是上好的锦缎。”
朝奉不耐烦地说道:“最多三百文,当是不当,不当拿走。”
虽然轩哥儿一心只读圣贤书,但佑哥儿担心他念书念成书呆子,念叨在他面前念叨着外面的物价。所以他也知道一匹织金锦要上百两的银子。他这件袍子既是织金锦的料子又是内务府的绣娘做的,市面上怎么也得要几十两银子。这袍子他虽然穿过几回,看着还有七八成新。再如何,也不可能只值三百文。
轩哥儿不由想起佑哥儿以前说过这当铺的最黑,就算是好东西他们也用收破烂的价格收。除非东西在其他地方卖不出去,否则不要拿去当铺当。
想到这里,轩哥儿扬声道:“我不当了。”
朝奉手一顿,说道:“五百文。”
哪怕朝奉加到一两银子,轩哥儿也不当了。捧着衣服走出当铺,去了最大的成衣铺。
织金锦都是贡缎,流落民间的极少。掌柜的拿着衣服,一脸狐疑地看着轩哥儿。
轩哥儿坦然道:“我家在京城,这次是随着老师去蜀地访友的。没想到遇见歹人,趁我们不备将盘缠跟车马都偷走了。我们已经去官府报案,你若不相信可以去官府打听。”
虽然没有言明身份,但能穿这么好的衣裳非富即贵了。再者看轩哥儿谈吐言行,也不是普通人家的少爷。掌柜的想着就当结份善缘,所以也没压价,用十两银子买了这衣裳。
有了被偷的经历,轩哥儿这会很谨慎。拿出一两银子去买粮食跟油盐等必需品,其他的银子都贴身藏着。
路过肉摊,轩哥儿忍不住咽了一记口水,他已经半个月没吃肉了。一个没忍住,轩哥儿买了两斤五花肉。
“当铺给了十两银子?”哪家当铺,会这般厚道。
轩哥儿摇头说道:“当铺只愿给一两银子,我就没当,去了成衣铺子将衣裳卖了。”
看来这几次的亏没白吃,这不,终于长进了。
见轩哥儿将银子递给自己,庞经纶摇头说道:“银子你拿着吧!木炭跟柴火都没有,等吃过饭你去买些回来。”
取了一两银子,其他的都递给庞经纶:“等没钱了,我再跟先生要。”怕放在身上,又被小偷偷走了。
庞经纶也没矫情,接了银子说道:“赶紧做饭去吧!”虽然早上吃了两个包子一个鸡蛋,但还是很饿呀!
轩哥儿哪会做菜,他都是将菜扔锅里然后放了水进去,煮开后就成。
水煮的肉油汪汪的,若是以前别说吃了,轩哥儿看都不会看一眼。可现在,闻着肉的香味他接连咽了好几回口水。
夹了一块肉放到嘴里,嚼着嚼着,眼泪滚滚而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