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秋解决了这个问题,用的是商业的办法,让汉人们发现,放牧的盈利极大,所以大家对于放牧,趋之若鹜。
那么鞑靼人也是一样,许多胡人即便是入了关,最终也败退回了关外,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胡人的经济在于放牧,即便是作为统治者入关,却很快发现诸多的不适应,除了作为寄生虫一般的存在,或者是抢一把就跑,他们根本无法依靠去习惯农耕。
那些戈壁,那些冰原,还有那些高原,对于鞑靼人来说,其实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鞑靼人蓄养大规模的畜牧,需要的是丰美的水草,所以作为大漠中的强者,他们自然而然占据了草原中最好的草原,至于其他地方,则是一些失败的民族,在那荒芜之地上,勉强地在夹缝中生存。
那么……现在叶春秋依旧还是用经济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大漠的草原,他用已经改变了生活方式的汉人来放牧,这些牧场,既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改变了汉人的生活方式,使这大漠彻底为镇远国所用。
至于叶春秋做出这个选择,也是十分简单,随着工商的发展,镇国府宛如一只怪兽,需要无数的矿产,更需要无数的市场,可若是镇国新军远征,去开辟新的市场,却会出现一个问题,那便是杀鸡用牛刀,这世上的强国并不多,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这武装到了牙齿的新军若是远征,耗费可谓是惊人,要知道,这可是近代军队的补给所创建的军队,大炮一响,是正宗的黄金万两。
既然如此,那么就让鞑靼人来做,鞑靼人的铁骑具有很高的机动性,补给也是简单,而且……就算是出现了损耗,叶春秋一丁点也不可惜,用别人的血,去换来别人的江山,这是再好不过的事。
只要征服之后,铁路随之延伸到那里,这便算是镇国府的疆域之内了,随之大量的商贾和牧民蜂拥而入,几十年之后,一座座集市和定居点就会拔地而起。
叶春秋看着巴图蒙克,继续道:“对于你们来说,这个选择并不坏。你们可以放心,既然鞑靼部归顺了我,自然也不会让你们当真流尽了血,若是遇到了硬骨头,新军可以立即开赴过去,你们要做的,就是一路横扫罢了,有新军作为你们的后盾,这天下之大,却又有谁拦得住你们?只要你们肯用命,就再不用过以往那种艰辛的日子。生活富足,也只在眼前,甚至你们的子孙,若是不愿意随军,迁至镇国府治下生活,那也没什么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