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一路走来,原本三十多个精灵也只“卖”出去了六个,其中五个还是贵族赊账买的。
但是他们能不卖吗?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笔糊涂账。
精灵反抗的也厉害,几乎天天都要闹事,加上长得好,商人们唯恐随从或奴隶被这些精灵蛊惑,觉得精灵值钱是值钱,但是太费事了!
现在只要有人愿意把这三十多个精灵都收走,哪怕便宜点也行。
“说不定这里的领主愿意买。”商人们说,“他连糖都舍得给那些地精矮人,脑子应该有点问题。”商人们聊天的时候,拉米尔就在不远处偷听——他头发长长了,遮住了一对尖耳朵,加上胖成这副德行,配着一头金发,看见他的人都不会觉得他可能是个精灵,只觉得他一定是个家境良好的贵族子弟。
不是贵族,真不能把孩子喂成这副德行。
同族?
拉米尔躲到了半夜,偷偷摸摸的潜伏进了商人们存放货物的地方,别看他胖,他是个灵活的胖子,不然也不能胖成这样还能打猎继续催肥,他借着夜色,腰左右一扭就钻进了货物深处。
他是被乔什卖来的,虽然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自己的同族了,但是心里依旧有一片净地。
他觉得自己永远是族人的宝宝。
商人们运送奴隶时,会用麻绳把奴隶的手绑起来,只需要牵着绳子就行。
但运送精灵族的时候,则会把精灵们关进笼子里拉走,精灵是重要“商品”,不能随意运送,得用笼子关起来,就跟关鸟一样,吃喝拉撒都在笼子里,对爱干净的精灵来说,这种待遇并不比羞辱更让精灵好受。
拉米尔看见笼子里的精灵们,笼子里的精灵们也看到了拉米尔。
时隔几年,拉米尔再次看到了尖耳朵的同胞,激动的脸颊都红了,他快步跑过去,一坨肉山硬是跑出了身轻如燕的姿态,他站在笼子前,用自己老家的话说:“我叫拉米尔,也是个精灵!”然而笼子里的精灵们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肥胖的人族为什么要对他们说鸟语。
精灵们一脸愤怒,觉得这个人族是来羞辱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