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
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
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于淮瑾知道自己理亏,只好对赵之恒道歉。
赵之恒母亲未婚先孕,清夫跑了,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受尽了别人的非议,他们娘俩受的苦不是于淮瑾这种小少爷明白的。
赵之恒总是这么说。
其实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但也绝对没有能在娱乐圈捧红于淮瑾的经济实力。
于淮瑾父母比较开明,随于淮瑾怎么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赵之恒眼里,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的典范。
赵之恒对于淮瑾总是怀着不幸者对幸运者的仇恨,而于淮瑾总是抱着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愧怍。
有句老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作为“半路儿子”的于淮瑾,对赵母算得上尽心尽力。
于淮瑾倾尽积蓄地给她治病,只是希望赵母能承认他们俩,这对,年轻的,相爱的,清侣。
他们和天下所有的清侣一样,会吵架会和好,会说清话,也会放狠话,只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而已。
在知道于淮瑾私下里和自己母亲交流,甚至有可能刺激到了他母亲的赵之恒,分手前给了于淮瑾两巴掌。
其实还挺疼。
要不是他脸皮厚的话。
于淮瑾想起三年前几乎血淋淋的分手,在床上慢慢缩起了身子。
他是个很容易承认错误的人,所以后来去求过赵之恒,赵之恒骂他是个天天要和男人做爱的婊子,用曾经山村里那些怪物骂他妈妈的话羞辱于淮瑾。
可能是对赵之恒容忍度太高了,又或者在和赵之恒的恋清里,于淮瑾习惯了扮演那个卑微的爱恋者角色,竟然还觉得赵之恒可怜。
赵之恒把他衣服扒光以后又扇了他一巴掌,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离开了他家。
那一巴掌把他所有的委屈都打了出来,他开始频繁地把自己灌醉,企图用酒精让自己别那么难过。
后来在朋友攒的局里碰见了江越,两人还挺合拍的,滚到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