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跟着江越走,这句话也适用于别的清况。
比如现在。
于淮瑾高潮完,静静地坐在江越腿上,等江越带他去清理,但是等了好久江越没有动换的意思,于淮瑾急了,夹着一屁股的精液蹭了蹭江越。
“嗯?”“洗澡。”“哦。”哦?于淮瑾急了,江越每次都给他洗的,怎么今天这么冷淡。
“你没回答我老公的问题。”江越“委屈”地说,“你刚刚只顾着叫了。”“......”于淮瑾感觉自己又特么的输了,别扭又小声地叫了句。
刚刚还委屈到老树能挤出水的江越立刻眉开眼笑:“走吧。”于淮瑾妈妈总是说他是个很懒的人,倒不是完全不努力不求上进,就是从小养尊处优,待在一个相对舒服的环境里懒得变通。
很显然江越也发现了这一点。
其实于淮瑾从来没有要谁比谁好,他只是觉得另一个选择更差。如果不是赵之恒触及了于淮瑾容忍的底线,按照于淮瑾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分手的,当然这种性格的好处就是分手了也绝对不会再回头。
这点虽然对江越有利,但现在面对江越滋长的占有欲来说,有些填不满了。
江越认识于淮瑾的过程在他记忆里很模糊,因为当时于淮瑾也只是一个相互解决生理问题的伴侣而已。
于淮瑾可能不记得了,他们认识第一年立夏,他给江越留了一碗乌米饭。
乌米饭这个东西对江越来说很陌生,或者说,江越因为从小在异国他乡长大,连春节都不太留意,更别说什么立夏了。
而且黑乎乎的一团,竟然还不是黑米煮出来的,江越觉得这在他眼里比松花蛋还可怕。
但是面对于淮瑾充满期待的眼,他好像也没办法拒绝,于淮瑾说吃了这个夏天不会被蚊子咬,虽然都是假的,但是他还是会吃,又问江越喜欢蘸红糖的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