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朝鲁便放弃了兵权和势力,和小宛朝夕相处,其乐融融。小宛起初是带着孟和大汗的任务前去勾引朝鲁,但天长日久,也渐渐生出感清。知道这个男人为了自己放弃了争夺草原之王,心存感激之下无以回报,只能在床d精之间变着花样的侍奉朝鲁。两人承鱼水之欢,小日子过得无比舒心。虽然在别人看来一个是沉迷女色的无脑莽汉,一个是千人骑万人压的荡。但鞋子只有穿在自己脚上才知道舒不舒服,管他人在背后说些什么!
没几年,小宛便给朝鲁生下一个孩子。取名阿日斯兰,汉语是雄狮的意思。阿日斯兰汇集了父母的全部优点:肤白貌美,体格健壮,有挽九马之力,射雕屠虎之能。朝鲁很是欢喜,其宗族之人也燃起了希望。既然老子不行,且看看这个天生资质过人的儿子如何。随着阿日斯兰渐渐长大,他的勇猛,他的智慧令宗族之人就越发的寄与厚望。于是,朝鲁的身边又开始日渐有追随者加入,颇有重拾旧日气色的苗头。
孟和大汗又一次深深的陷入了矛盾痛苦的挣扎之中,看着阿日斯兰的茁壮成长,说心里话,他是又羡慕又嫉妒。羡慕得是朝鲁的儿子长得即如此英挺,又有气壮山河的威猛,更兼才智过人。嫉妒的是自己的儿子没有一个比得上阿日斯兰的。不杀阿日斯兰唯恐自己的儿子们将来被他所灭,可要杀阿日斯兰一则没有理由,二则自己也实在是于心不忍,好端端的这么一位英雄少年毁在自己手上实在可惜。而且他还是自己的好兄d精朝鲁的儿子,已经毁掉了父亲的一生,难道还要毁掉他儿子的一生?没奈何,他又一次找到了大萨满斯钦布赫。
“中原人有句谚语:太过锋利的刀总是容易折断。大汗何必介意这种可以轻易折断的刀?”“我只怕这刀子太利,没等折断之前就先把我的头颅zhnshou学断。”“这有何妨?略施小计必令朝鲁骨肉相残,永绝大汗之患。”“请大萨满指点……”“令阿日斯兰为万夫长,授军团长之职。统领儿野儿狼军七万人攻打中原的大齐,勿必多多抢夺粮食人口。”当年秋天,马儿正肥的时候,孟古大汗命令阿日斯兰领军前去大齐展开一年一度的秋祭。
秋祭是指每年到了秋天,草原人就要到中原大肆抢夺一番。主要是为了抢夺物资以便顺利的度过严寒的冬季。今年到中原抢夺的统帅居然是十六岁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