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唱担的明宸,虽然身板儿小,却有不输给专业歌手的演唱实力。
只要音域在他能掌控的范围,他认真起来,会让所有人情不自禁地看着他,看着他,直到忘记一切。
很久以前陆芒就在采访里说过,明宸是kc成团时第一个确定的成员,因为当时每一个位置都有很多候选,只有他无可替代。
唱跳偶像团体,舞台固然重要,但唱担足够优秀,能把整个队伍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而明宸,什么类型都能唱出灵魂,当时他甚至还没成年,只能说是天赋了。
现在也不例外。
明宸担心被人认出来,一开始是打算换假声唱的。他用“尾巴”的微博小号翻唱到现在,都没人怀疑过这个假女,现在肯定也安全。
但这首歌太欲了,欲得他口干舌燥,开唱前最后一秒,还是换回了本音。
短短三句,路人已经纷纷驻足,就像一颗突然有了引力的石头,把夜色都吸了过来,空气变得浓稠。
司延安单手插在兜里,捏着手机,久久没拿出来。
本来想录下来,现在却觉得没必要。
因为所有人都在拍。
明宸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男孩子,他甚至觉得没有人会不喜欢他。笑起来天真又单纯,温柔体贴好像没脾气,尤其是他看着你,眼里流露出喜欢。
现在他站在露天街头,在各种生活化的气味里唱着黏糊糊的情歌,这一刻就好像汇集了所有的美好,让人联想到酷热正午的一只绿豆冰,十几岁男孩子呼朋引伴往球场上跑的脚步声,或者是一只警惕的小猫咪,探出头来舔舔你的手心。
这甚至让司延安有轻微的惶恐感觉。
为什么是他呢?
这样好的,可爱的,年轻的孩子,为什么会喜欢他?
………………一首歌的时间很短,明宸唱完,转头发现自己被丧尸围城,吓了一跳。
好在司延安站在不远处的路边台阶上,比别人高出一个头,伸长手臂挥了挥,明宸立马弯着腰使出一招钻地式混入了人群。
“导演找,我们往东面那个塔走。”司延安说。
明宸点点头,嘴里忽然被塞了个什么,嘬了一下,草莓味棒棒糖。
“很好听。”司延安笑着说,把他往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