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地址发布页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任老板平常不用这些,不会很正常,桃桃一个年轻人,竟然也不熟悉这些操作,明宸还挺意外的。
“好了,”明宸把手机还给老人,给他指出哪里是刚扣的款,下次付钱点哪里扫哪里。
老人听得认真,连声道谢,夸他长得俊,最后喜气洋洋的提着水果走了。
又是平平无的一天,晚上,明宸再次向任老板告假,表示要出去跑圈。
任老板等他走了以后,让桃桃下了班,离开了他的电子秤,慢慢走到店外。
晚风凉飕飕,地上还有水洼,映着路灯和两三点星辰。明宸的马甲凳就摆在草莓摊子旁边,任老板看了看,嫌弃的把凳子提到了摊子下面。
过了十分钟,明宸跑步从他面前经过。
任老板暗暗观察。
姿态很好,节奏也好。从他的步伐,就能看出点门道来,这是个真的有点懂行的年轻人,并不是临时抱佛脚的在作秀。
长得很俊,脾气也好,有耐心。
可仅仅是这种程度的优秀,说实话,任平并不觉得有多么特别,更不会为了他破例,去做他本不想做的事。
尽管如此,任平到底没有赶人的习惯。
在明宸第三次路过他面前时,他暗暗决定,下一次。等这个年轻人当面提出要求,自己就拒绝他。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翌日是个大晴天,又赶上周末,云城热闹起来。温度一夜之间升了好几度,太阳晒得行人纷纷皱眉缩眼。
明宸还是穿着厚外套,在店外坐着,像个吉祥物。中途有车来运货,门口忙成一团,任老板不断让他“一边去”,就这么去着去着,几乎去到了路边。
明宸挺无奈的,这个任老板倔强得让人插不进手。刚站了两分钟,忽然听到有人叫他。
“戴帽子那个!对!就是你!”一人喊道。
“哎?”明宸循声望去,见是个推着车的男人,一头的汗,身后支了个不大的摊子,明晃晃戳在路边。
如果是在崇市,肯定半小时就会被城管掀了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