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以白廷阅人无数的水准,他立马看出,这人智商低于常人。
在这不见活物的鬼地方,出现个堆砌辞藻都难以形容的美男子,这是艳福呢?还是邪崇呢?
白廷的心情难以形容。
是的,白廷,爱好男。
这可能是他不按常理出牌的人生里又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
美色当前,白廷温柔道:“这地方荒无人烟,难以觅食,你不如和我一起走。”说着,白廷伸出手,做出最优雅的绅士邀请。
美男:“你再动我一下试试?”声音也很好听,介于低沉浑厚和清亮活力之间,低一点磁性发腻,高一点稳重不足,好听得恰恰好。
白廷忽然想逗逗他,猛然凑近,在他嘴角落下轻轻一吻。
青年怔住,呆呆看着白廷,原本就小鹿斑比的眼此刻更加无辜。
白廷发誓,他只是想在脸颊上落个西式一些的礼仪,未料角度发生偏差,也可能美色当前猪油蒙心,才做出了“强吻”举动。
青年在保持了一分钟“我见犹怜”状态后,仿若大梦初醒,猛地窜进远处夜色里不见踪影。
白廷略微挫败,作为一个单身二十六年,“撩汉”技能从未开启的人,一出手就老流氓了。
翌日。
白廷睡了个懒觉。打开门时,白廷一怔。
那个青年就站在门口,目光深远的看着他,那眸色仿佛是夜幕里的月光,有一点凉薄,又有几分暖意。
寻仇?
白廷第一想法。
一个嘴角的吻,没必要吧?他发誓,他就是轻轻擦过,对于嘴唇的柔嫩度,濡湿度,他毫无印象。
却见那青年不声不响,坐在了门边的长椅上。
这是?
打算上我这艘贼船了?白廷不确定。
直到这一日白廷走哪,青年就跟哪,白廷这才肯定,青年这是打算入伙了。
典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很好,强制爱啥的,白廷也挺有兴趣。
白廷:“你叫什么名字?”青年默不作声。
白廷仔细打量青年。衣物有些残破,显然饱受摧残,但依稀可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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