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地夺走了琳,连最后一面也没让我见着。01bz.cc
我只喝了半月的酒,记得琳曾经说过的话,没有颓废太久。
我真正变好了,继续平静地生活,工作,写文,写了大约三十几篇关于琳的文章,哄了不少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的眼泪,用稿费资助一个十四岁的贫困女孩,负责她从初中到大学的上学与生活费用。
某年秋天,整理琳的东西,却无意中找到一串钥匙,匙扣是一只带着小灯泡的卡通猪,我忽然有一种冲动,当晚就去土坪巷,找到李姐,还没开口,她就问:「怎么好久都没见你们小两口过来呢?是不是买了新房子?」拿出一叠水电费单要我报销,数目很小,都是表底费。
我诧异:「房子还没租给别人?」
李姐也怪,说:「怎么租给别人?你老婆预交了三年的房租的,虽一直没见你们过来,但也不敢乱动你们的屋子呀,要是少了什么东西怎么办?」
三年!我按捺住快要夺目而出的东西飞快上楼,颤着手半天才把门锁打开。
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所有的东西仍按照从前的习惯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只是都蒙着一层薄薄的尘埃。
我像一个老人回到了多年前的故居般,东看看西摸摸,在卧室的床头柜上发现一只从前没有的纸皮箱,上边贴着一张字条:「君所唾弃,妾之痛惜,曾经缠绵,凭地狠心。」没有署名,但那娟秀的字体让我一眼就认出是谁的笔迹。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打了开箱子,颤抖地拿出里面的东西,那是几件衬衣——曾经破碎成千百片的蓝色布片,用千针万线重新连结的蓝色衬衣,不知是用多少精和精力才能重新缝合的蓝色衬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