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法律讲,首先要报警,由警方来盘查,如发现可疑,逮捕就可,侦查终结,如盗窃数额,达到犯罪量罪标准者送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未达到数额者以治安条例进行治安处罚。这样是常态的处理方式,但在他们这个县城却行不通了。
报警,警方不管,或者管而不尽职,流于形式,走马观花。
打110,或不出警,能告派出所不作为吗?显然在他们这个县城行不通。而且人的观念里,民告官,实在难于上青天。
思量再三,很惭愧,想不出其他方法,最后勉强告诉她,如果确有其事,给报社或电台打电话,提供新闻线索,借助新闻媒体来扩大影响,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或可能有关部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不得不去解决此事,如能这样,甚好,而不至于让村民继续遭受损失。
如此做,也不得不有所顾虑,再三叮嘱她,给报社或电台提供线索时一定让报社或电台不透露她真实姓名,以免遭致报复。这报复无论来自小偷,还是来自有关责任部门,都要时刻小心为妙。
这样想,是对正义之力量失信的一种无奈,是对邪恶势力日益猖獗的忌惮。
个体心中的正义之火在燃烧,却不能喷发而出,只能一腔怒火,郁郁而已。
正义与邪恶的关系严重失衡,曾在小文《面对邪恶,能否一声吼?》里写道“正因为,我们如此冷漠,那些犯罪分子才如此猖狂,咱们看到贪污时,就会想谁不贪污;看到小偷时不也吱声;看到老人摔倒不也扶,看到别人被强暴,只充当看客。如果这样下去,那会是什么情况!不敢想。”
面对邪恶表面出来的冷漠,只能成了邪恶的帮凶。
尧舜禹时期路不拾遗的民风再也不存在,制定法令,设立机关,保民生,但有令不行,机关名存实亡,怎不令人痛惜。民有怨而不敢发,只能忍气吞声,积怨久,必如火山喷发,而不可收拾。
切在正义之声未泯灭,鼓声讨邪恶之气,护民财,保民生。
浩然正气,与邪恶势不两力,深入人心,践之行动。
此之策,国之昌盛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