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一切的开端我已经有点忘记了,应该要记的牢牢地。更多小说 ltxsba.top只记得,我们之间的认识,是开始也是结束。
我真的很不用功,真的。
高中那三年,我真的很混。考试不念书,等到被当再来用功,不留心老师上课的重点,高二那年连当四科,荣获全班倒数第三名,跟一群半放弃的人,被叫到体育场,有班上认识的,有别班的,排排站好,等着校长的训话。
校长总是穿着套装,尽管并不适合她,她走上台,扫视全场,只说了一句话。
「你们这群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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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念夜校对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一件事。
直到好友k对我说她是夜校的学生,而且生活愉快,让混了高中三年的本人我,不再对「晚上上课」存有歧见,毕竟自己的功课千疮百孔,一时之间无法补救,也不想补救。
我很清楚这点。
学测放榜,考上南部的私立大学,竟有想去念的冲动。
可惜事与愿违,念头一转,买下f大的夜间部简章,填妥资料寄出,接着等准考证寄来,一切都是那样自然,也没什麽抗拒。考试当天,太阳很大,人很多,啥也没多想,试题卷发下便开始腾字,犹如机器。如果知道进了这所学校会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会认识一个不该认识的人,会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如果当时的我知道发生的这一切,也许我会审慎地考虑。
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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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学一切都是那样新鲜,新的教室、新的科系、新的人等等。因为是夜间部,所以学生年龄分布甚广,18到58都有,可是这并不妨碍我真心喜欢这毫无人情味的班级。有时候,自私是好事。
我们的班代,也就是班长,是个毛遂自荐的大胆孩子,之所以叫他孩子,只因我觉得他年纪很小,哦,我指的是心智年纪。
当然,这并不表示我很成熟。
「各位同学,老师说我们要分组……」
班代卖力在台上嚷嚷,台下却没多少人卖他面子。
我一开始有在听的!我发誓!
总之,就是要分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