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时,确实是被自己微弱的胜利冲昏了头脑。
却殊不知,自己却成为那只主动走进蛛丝网里的猎物。
她成功了吗?她确实是成功了。
谭滢以资助生的身份进了叁木私立学校,成绩优异,家世可怜,性格温柔,又有着一张无辜而美貌的脸。
她在学校有了拥趸,不乏暗恋者与追求者。
耳濡目染之下,谭滢清楚地知道了家庭背景在这样一所学校里的重要性。
她见识了香车宝马,见识了堆金积玉,就愈加无法正视那个不堪一击的原生家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人性是很难掌控的东西,但如果你用金银去诱惑她,用富贵去侵蚀她,那么很容易就能捕获一只听话的猎物。
最开始察觉到这一点的是十二岁那年。
因为父亲和奶奶突然问她,如果王总想收她当干女儿,她愿不愿意。
自然是不愿意的。
那个明明有钱,但是穿着打扮像个下岗职工,明明家里有保养得崭新的奔驰,却只肯开旧大众的古怪酒槽鼻男人。
还曾经想要买她来满足自己的恋童癖好。
如果谭滢有脑子,就不会选择当他的干女儿。
可是她已经别无选择了。
所以她装出惊喜的样子,立即就答应了。
父亲和奶奶又得到了一份投资,立即将原本的小饭店重新装修,请了两个更好的厨师,把苍蝇馆子开成了一家有特色的餐厅。
在王总带谭滢出席了很多次中产、甚至上流阶层的宴会以后,谭滢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王总缺一个女儿。
一个美丽漂亮的,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儿。
这几年,他生意做得越大,所以就越需要一个女儿来托底。
更遑论,他唯一的儿子还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一命呜呼。
如果他有一个女儿,他可以把女儿作为一种资源,来交换更多的资源,也可以为儿子的将来铺更好的路。
他已经不会再用带着性意味的男性凝视来看谭滢了。
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花瓶。
如果说在筒子楼里的生活,只是一脚踩进了泥潭,还有挣脱的可能性。
那么她如今,就是半截身体陷入泥沼中的人。
要么奋力挣扎爬到对岸,获得财富和自由。
要么沉沦在被控制和支配的沼泽里,与谭海永远分离——
终于写到青春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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