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有足够强大的背景,本身能力平平也一样是可以去一些大的律师楼或者机关单位实习,实习一结束就能成为起步很高的“名门律师”,可以直接加入一些行业内名气很大的律师行,或者直接在司法部门担任要职。
而那些没有这方面人脉背景的,除非本身很优秀,还遇到了赏识你的“伯乐”,也就是老师,不然后面注定会被“蹉跎”几年,要没遇到一些能让自己乘势而起的契机,很可能就慢慢是被现实磨平了棱角,泯灭于众人,至少诸葛大圣当初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第一千二百章有趣的母女花2!
所以一开始诸葛大圣也跟很多没什么人脉背景的见习律师一样,处处碰壁,某些甚至是去了又累又没什么前途的法律援助部门实习,当起了所有律师避之不及的调解律师,专门提供法律援助,调解一些民事诉讼鸡毛蒜皮的小事。
累不说,还没什么钱拿(据说就四五千的保底),最重要的是你面对的很多都是法盲,甚至半文盲,根本就不跟你讲道理讲法律,各种心累,还赚不到几个钱,可谓是凄惨无比。
不过美女在什么年代都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在司法界,所以诸葛大圣在连续碰壁了两个多月后,是成功被一家在上海那边颇有名气的律师楼给录取了,成为了见习律师,也就是所谓的助理律师,给真正的律师当助手。
这是新人最常见的起步,表现好是有极大可能被留下的,如果是有赏识你的,愿意提拔你给你机会,那就更是可能一步登天,在完成实习后,直接正式聘请你为这个律师楼的正式律师,让你接触到一些真正案子。
诸葛大圣当时的老师就是行业内非常有名的一个大律师,本身四十来岁,英国那边留学回来的,为人儒雅风趣,在业内名气很大,也确实是对她照顾有加。
后面的不用诸葛大圣描述吴明轩都猜得出来,因为某种程度上他也差不多是抱有类似的目的,再聪明的小丫头片子也只是聪明,见识跟情商不可能天生就很高,所以一来二去自然是被这样的老男人给骗了身子。
当诸葛大圣真正反应过来的时候,不但已经珠胎暗结,同时还发现了那个混蛋根本就没有离婚娶她的打算,只是想要她给自己当情人,继续婚外情,甚至还要她把孩子拿掉。
诸葛大圣自然是拒绝了,离开了那个律师楼,在生完大力后,就重新应聘正式律师的工作,好在那个老男人也还算是有品(也可能是怕婚外情穿帮,毕竟是有一个私生女在外面),没有提起裤子不认账,恼羞成怒各种打压,不让诸葛大圣在上海发展。
在被其他同行问道诸葛大圣之前实习期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