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随意说些什么吧,这篇故事的灵感其实很简单,当时写在本子上后,那几天都在想着剧情,后来来了学校,那天晚上突然行云流水就写了几千字,而且故事走向出奇地流畅。更多小说 ltxs520.com在POPO上发出来后,也没想到能得到大家的喜欢,也是有了第一个给我留言的读者,当时真的特别开心,跟打了鸡血似的。所以留言都仔细地看认真地回,但是也没想过要建群什么的,我怕不知道聊什么好,我是个特别容易冷场的人,所以啊,我的期许其实很简单又很大,就是希望也许很久以后,大家能够记得自己曾经看过这么一篇文章。
在我做读者的时候,我分不清原创和盗文的区别,只知道有的书看就是好事,在自己开始写书之后,突然明白这是件挺残酷的事,所以POPO真的是个好地方,我码字特别慢,这点重点强调了许久,总之基本上停留在高中写作文那样的速度,千来字可能要花上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想剧情。
可是,到如今,我写了三万字。正常速度一个小时不到就可以看完。想想还真是件反差极大的事。
如果你买了这章,也许你其实已经看过了,也许没有,我都想说一句,真的谢谢你的支持与喜爱。
正文:
自打有记忆里来,我便是丐帮中的一员,无姓氏,只隐隐记得曾有人唤我小贺。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贺字,只是跟着的老乞丐识过些字,便给我定了个恭贺的贺字,说唤着喜庆,闲来无事讨不到饭时,便也就教了我些字认,讲了些道理同我听。
老乞丐也算个读书人,只是多年乡试不中,妻离子散,最终也就落到了这个地步。其实人也不过中年,但外表早已历尽沧桑以至于磨砺得十分粗糙。
我是女娃,我知道,可我不在意,也没人在意这点,一个骨瘦嶙峋的脏得要死,最低微最破贱的路边的乞丐,一个约莫十来岁却还未发育,只为了多吃上一口饭,只为了活着的孩子,性别还不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遇见沈青戈那天,因为初来乍到,同老乞丐和别人抢地盘没抢赢,因而被赶到了另外一处地方乞讨,偏偏当时不知被谁撞了一下,我就那样跌倒在了路中间,挡住了他的马车,而他,便坐在那豪华舒适的的软轿之中。
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对方犹如神祗自云天之上走来,带着光芒万丈,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世间竟然有这般纯净无暇之人。而我一身破烂,小脸上沾满灰尘,手中是路边拾来的缺了口的破碗,甚至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洗过澡,头发结成一团。
我在车夫的喝斥声中连忙起身,我们这些乞丐,摔一下撞一下到是小事,可要是挡了这些尊贵大人们的路,耽误了事或者惹了对方一个不高兴,那可能命就没了。我也是见过被活活鞭笞死的乞丐,也是同我这般,不小心挡了道。
可是他没有生气,甚至下了马车,带着满身洁白的光,走近我身旁。
我不由得退了退身子,生怕玷污了这纯洁的美丽,只想将自己完全地藏起来,不脏了他的眼。
“且慢。”犹如天籁般的声音拨动在我的耳边,我在他那样温和的目光里动弹不得,抬着头望着那张俊美脱俗的脸庞,任由他唤人打水来,用着湿润的手帕,温柔擦拭掉我脸上的灰尘,直到露出我的本来面目,脸上才有了些似乎称作是满意的神情,他似乎……并不讨厌她的长相。
“你可有名字?”那是我此生听过最温柔的话,许是因为,从来没有人会问我名字是何。
“小……贺,恭贺的贺……”我沙哑的声音从嘴边冒出,按着老乞丐教我的回答了他,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剩下。眼里只看得见这人。
“我是沈青戈,你可愿随我回府?”他要带我回府,是去他的家吗?和他呆在一起?我犹豫地回头看了看老乞丐,他冲我轻轻地点了个头。我才怯怯生生地回了句,“愿意。”
沈青戈之于我,承载了太多不同又深重的意义。
我从来不知,他为何选择了我。这世间有那么多比我好,比我更合适的人选,可是他偏偏选了我。不设防,不戒备,当真没有半点顾忌。
有这点疑问的,不光是我,想是每个听说过此事的人都有此疑惑。
可是,唯一知道原因的沈青戈,没人敢问。我更不敢,哪怕是一时发懵也好,我这一问他回过神来,我可就亏了。有些事,只看结果,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那如今,她要拿这些他给与她的一切,来拼一个不可能吗?
许是心思有些重,走路之时倒有些漫不经心。到了会客大厅门口,远远就瞧见那一袭白衣坐在主位上的那位几乎是自己日思夜想着的人,胸腔中仿佛在一点点收紧,又猛地就往上提了一下,慌乱又期盼,这感觉,便是牵肠挂肚吗?
不光是内心,连身体都能感受到此刻再见到他时我的喜悦。
我提起裙裾,刚才忐忐忑忑的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在真正见到他的这一瞬间被抛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一个念头,我要跑到他身边去,靠近他,同他说话。
哪怕有着他并不是真的喜爱自己这个自知之明,但想着六年之间,毕竟还是养成了些情谊,不然他也不会任由我在他的生活来去自由。一面这样想着,一面又不住问自己,当真是这样。可还是任由着自己,在每次他短暂离开后归来时,如同他真正的女儿般,拉着他的衣袖撒娇,给他讲这几日她做了些什么事,讲,她有多想念他。
他看着我微笑,侧耳倾听着我靠近他耳边说出的私密话,我的心几乎要飞了起来。
我是真的没有注意到有旁人在,毕竟有爹爹在的地方,视线里便只有这一人,别的事物和人都不能引起我半分的注意力。何况是此时,何况在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我只想好好寸步不离地粘着他,好好培养这些年来太过任其自然发展的感情。
直到轩辕君落咳嗽的声音越来越大声也越来越过分,我终于忍不住瞪了一眼过去,声音毫不留情,“出门左转,多谢。”
爹爹的手轻轻抚了我的后背,虽是礼貌性责备的话语,但声音里分明带着笑意,“贺儿,来者是客。”
“沈兄,你知我不介意的。”轩辕君落笑着回话,眼里是藏也藏不住的满满的宠溺。
我撇了撇嘴,你不介意我可介意,小嘴不满地对身旁的人嘟囔着,“那些女子耐死耐活在我家住着也就罢了,他一个男子,况且是位皇子,还动不动就来我家赖着,又不给钱,真是好没道理。”
说罢又一脸嫌弃地看着那位时常来沈府吃白食的主,接着摇着头念着,“好说歹说还比我大上两岁,可这一把年纪了还不能自能更生,也是可怜。”
一席话说完,倒把两人逗得笑了起来。
爹爹沉沉的低笑声在耳边太近,撩得我的耳根猛地发痒,小脸突然发起烫来,我偏过头,手足无措地接了句,“算了,你爱呆就呆,我们多养上一个闲人也不是什么大事。”
可是,这一连串无不透露出女孩的娇羞的动作,看起来倒像是对着另一人展露,沈青戈的嘴角本来弯起的弧度不动声色地褪去。
偏偏轩辕君落接着来了句,“多日不见,小贺可有想我?”一副深情几许的模样。
我皱着眉听着这厮胡说八道,只想将人扫地出门,一脸奇怪地看着逐渐靠近的他,“你莫不是病了?”
“我有些话,想同你说。沈兄,人我先带走了。”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趁我还没反应的时候拽着我飞奔出了客厅,一路跌跌撞撞也没肯放手,直直到了花园。
踏出门后的那一瞬,我似乎听见了背后传来杯子落到地上碎了的声音,可回头时,已经看不到屋内的情况了。
“行了行了,放手,疼。”我皱着眉随他到了花园,忍不住出声呼了他放手,揉了揉有些发红的手腕,耐心却快到边缘,藏在袖里的鞭子几乎已经快按耐不住。
“抱歉。”他看着那雪白肌肤上的红印子,眼里既是心疼又是愧疚。“这是我给你带的礼物。”他递给我一把粉晶簪子,上面是镂空的蝴蝶,垂着些圆润的白玉,倒煞是好看。
不过,我瞅着他这般扭捏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模样,加之最近突然通了男女情事,不由得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厮自认识我爹爹后这些年老往沈府这跑,莫不是因为,喜欢我爹爹?毕竟书上所说,并非只有男女之间可以相爱,有些男子,亦是喜欢男子的,何况是如我爹爹那天人一般的人。
轩辕的这等行径,实在是和那些为了接近我爹讨好我的姑娘们如出一辙。
肩上一阵沉重的无力感传来,看着对方的小脸一脸哀戚。我虽是摸不清我爹爹的喜好,但那一堆女子已足够让我头疼,这下倒好,连男子都出现了,情敌此般的多,可让我怎么办才好。
何况轩辕这人,除了嘴贱了些外,我对他并没有设防,这些年一来二往,吵归吵闹归闹,还是有些交情在的。
“簪子我收下了,但爹爹是我一个人的。你就死心吧,我是不会帮你的。”我语重心长的同他说了这番话,安慰式地把簪子随意往头上一插,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别难过。心里不由得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轩辕君落虽然有些疑惑,但见她收了簪子还戴上了,眉眼里都是笑意。
我看着他笑得一脸跟个傻子一样,心里思索着,这人莫不是没听懂我所说的话?
“好了,你的客房还留着,自己去吧。我去找我爹爹了。”我交待了几句转身便走了,也没见着轩辕看着我的背影笑得一脸傻子的模样,心中心心念念的都是那一人。
跟上来的司桐在一边候着,随我离去时用了一个担忧的神情看了远处房角背后的一缕白色身影,皱着眉不知想着什么。
“爹爹此刻在哪?”我迫不及待问着一旁的司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