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雅一行四人下了山,就往南容镇直奔而去。南容镇,地处周朝与南蛮交界处,因为两国人民都会来此买卖做生意,所以镇上比较热闹繁华。这个繁华程度,完全不是沈雅他们这几个从一个穷乡僻壤里出来的人可以想象的,镇上来来往往的,到处都是身着光鲜衣衫的男女老少,有周朝的百姓,也有身着装的南蛮人,南蛮人长得人高马大,相貌类似她前世见过的外国人。即便是普通的百姓,穿的也比沈雅他们好。他们几个一来由于连夜的奔波,又没有洗过澡,浑身上下简直狼狈到了极点,再加上他们穿又是一身粗麻布匹,整个人看上去跟叫花子差不多。
沈雅四人一进镇子,就立刻赶到一股格格不入的感觉。与南容镇上的人比起来,有那么点相形见绌。
不过,沈雅很快调整好心态,谁没有狼狈的时候,不就是身上脏了点,破了点,简陋了点吗,她现在就去找一家栈。洗个澡。换件干干净净的衣服,不就行了!
只是,她显然低估了南容镇的栈狗眼看人低的程度,一见沈雅他们几人狼狈不堪的样子,竟然都作出了同一个反应,先是一脸轻蔑地把他们从头瞧到尾。然后拦住想要进栈的他们几人,语气傲慢地问道:“你们有银子么?”
沈琰和李木见那店小二这样的态度,都气的脸色铁青。沈母则站在一旁唉声叹气,沈雅冷着脸换了好几家栈,全被同一个理由拒在门外。最后她实在没办法,一脸怒气拿了五两银子朝那店小二扔过去,才终于让那店小二放他们进去。
那店小二原本看沈雅他们四人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打定主意认为他们肯定没钱,却不想这其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竟直接朝他扔了五两银子过来,小二捡起地上的银两,脑子就开始飞速活动起来,虽然五两银子在他们这里不算多,不过一个小姑娘身上就有这么些银子,那旁边那位大娘身上指不定还有不少银两,看来这是个大户。店小二心思飞转,刚才还一副瞧不起人的势力嘴脸,眼下立马换上了一副小心翼翼讨好的模样:“够,够了,几位观请,请。”完,一脸狗腿地将她们四人引进屋,找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让他们坐下,然后殷勤地告诉她们,店里有些什么吃的,询问他们要点些什么菜?
沈雅无视那小二谄媚,抬头朝对面的母亲,琰儿,还有李木要吃什么?沈母粗茶淡饭吃惯了,也不拘吃什么,只要随便点些能饱肚子的就行,沈琰第一次进栈吃饭,也不知道要点什么,而李木则更不会挑剔了。
沈雅见他们这样,叹了口气,抬头对那店小二道:“来一盘芙蓉大虾,五香牛肉,一叠酱黄瓜和一盘青菜。”点完后,想了想,觉得四个人四个菜或许不够,再他们这一路奔波劳累,也应该吃些好的补补,于是她又添了一道菜:“再给我上一份老火炖鸡汤。”
“好嘞,官请稍等,菜马上就来。”那店小二一听沈雅点了这么多菜,顿时喜得眉开眼笑,连连道了句菜马上就来,马上就来,这才下去传菜。
“雅儿,你咋点这么多菜?咱们吃得完吗,而且,那么多菜,会不会很贵?”沈母见沈雅一口气点了五个菜,心里有些着急,她虽然知道女儿这一年多是存了些银两,可也不能这样乱花呀。于是她颇为忧心地问道。
沈雅心知母亲的担忧,不过她刚才进门的时候,趁那店小二口若悬河地介绍店里的菜时,瞄了一眼那个竖在角落里的牌子,牌子上介绍的是这个店里的菜式,以及价格,她知道小二故意介绍了一些店里较贵的菜,也不戳穿她,只要她心里有数就行。她点的那几个菜,算下来,最多也就五两银子,这还在她的预算范围之内。
明日她们就又要赶路了,趁着今天在镇上休息一日,好歹让母亲,弟弟,还有李木吃顿好的。包袱里沈雅藏着一百多两银子,这是她一年问诊下来的全部积蓄,里面有一部分是沈雅卖草药得来的银两,还有的就是给镇上那些达官显贵看病的时候赚来的,普通百姓,沈雅都是本着能帮则帮的心态,几乎没赚什么钱,没倒贴就不错了。
这一百两银子,沈雅早就已经打算好了,除去雇马车,以及路上的吃穿花销,到了京城,起码也能剩下个五六十两,到时候,她再偷偷地卖掉一支上好的人参,凑够了银两,她想开一间药铺,她总不能就这样坐吃山空吧,雪球袋子里的药材多的数不胜数,不好好利用一番实在太可惜了。
其实在路上的时候,沈雅就已经仔细分析过了,她们身上钱不多,若想在京城扎根,仅凭她赚的那一百两银子,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就好比你一个身上揣了一万块钱的人。没有任何作为,就想在上海北京扎根一样,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所以沈雅想偷偷用卖掉的人参赚的钱,在京城盘下一家铺子,开个药铺。一支千年以上的人参,卖个几千两,沈雅觉得还是可能的,毕竟这样上好的人参不多见。她以前在电视里见过那些宫廷里动辄赏赐的也不过是只有几百年的人参。当然。要卖人参,她也得好好准备考察一番才能行动,不然贸贸然去卖参,不被盯上才怪呢。
沈雅对于上京有自己的计较,不过沈母的表现,就有些怪了。她几乎没有任何反对地默许了一家人上京,是她太信任自己这个女儿,还是母亲心里另有打算?她知道沈母大多数时候。会不自觉地让她来拿主意,可是这么大的事情,她竟然一点不反对就答应了。这也太怪了,要知道,上京对于她这几个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几乎没有见过任何世面的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与太多不确定性。她怎么就能毫无意见地答应呢?沈雅觉得,沈母在上京这件事中,可能也有什么瞒着他们。更或许,母亲也许和赵铁赵大叔他们一样,曾经也是京城人士。当然,这只不过是沈雅的胡乱猜测,并不能肯定,除非母亲亲口告诉她,否则这所有的猜测,也只是猜测而已。
一顿饭,和沈雅预料的差不多,五两银子不到,还好,不是很贵。
只是,这所谓的不贵,似乎只有沈雅这么认为,因为在结账的时候,沈雅清楚地看到沈母脸上的肉疼,以及沈琰和李木一脸呆滞的情。
哎…好吧,她这一次确实有些大手笔了,一顿饭,吃了几乎6家村村民们小半年的收入,不过,能让母亲补补身子,能看到沈琰脸上心满意足的表情,以及李木狼吞虎咽的狼狈样,想想也觉得挺值的。
“沈,沈姑娘,这,这是饭钱。”沈雅先结了饭钱,然后让小二给他们开了两间房,她和沈母一间,琰儿和李木一间,正打算招呼大家回房休息,顺便洗个澡,回头却见李木一脸尴尬地递过来一大堆碎银,还有一部分是铜板,足足有二两银子差不多。
沈雅抬头看了一眼一脸局促的李木,低叹了口气,想了想道:“先欠着吧,等你有了钱在还给我罢。”她心知沈琰家境贫寒,他爹娘凑了这么些银子给他上京赶考不容易,而李木的性子她了解,不喜欢亏欠别人,当然蹭饭除外,那些日子,因他和琰儿接触比较多,她对他还是有些了解。其实她既然答应了李木跟他们一起上京,就没打算要他一分钱,再,这几天他每日下水抓鱼,给他们做烤鱼,做的已经够多了。虽然这鱼不要钱,可到底是李木一大早受寒受凉地扎在水里抓上来的,沈雅谢他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斤斤计较他这么点银子。
只是,李木也是个自尊心强的,若不收他要银子,肯定会觉得心里难安,所以沈雅找了个借口,让他暂时先欠着,等有钱了再还。
“是啊,李木,快把银子拿回去,大娘家还不缺这点银子。”沈母也在见到李木执意要还银子的时候,出声劝阻,她早就把李木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哪里会额外让他拿银子出来付饭钱。
“好。”李木不笨,自然知道沈雅一家对他的恩情,他不是个矫情的人,见沈雅和沈母都这么,自己也不再坚持,只微笑地把银两收起来,贴身放好,连带这一份情,一起放好。
沈雅回房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后,便去隔壁找琰儿他们。她要和母亲出去雇马车,顺便买些在路上吃的东西,她想问问琰儿有什么要带的?
琰儿和李木也才洗完澡,正坐在房间里百~万\小!说,见阿姐过来问他要什么,只是摇头,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东西都带齐了,不缺什么,沈雅又问了一旁李木,他也含笑摇头没有。沈雅见两人一副专心致志,埋头苦读的样子,也不在打扰他,关上门,就下楼了。母亲已经在楼下等她,两人相携一起去了集市。
南容镇商铺林立,到处都是叫卖声,有南蛮人,也有周朝的百姓,在这里,似乎看不到战争的影子,百姓们脸上大都洋溢着喜悦。虽然这个现象沈雅总觉得有些反常,不过她也顾不了那么多,现在她只想直奔那雇马车的地方,然后买完路上吃的干粮还有一些生活用品回去,回去睡觉,因为她真的很累。
沈雅挽着母亲,走在南容镇的街道上,这一路上总能听到百姓一脸崇敬地谈论什么哈里木王子,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是谈到他,都会露出一脸仰慕的情。
哈里木?沈雅乍听到这个名字,差点笑出声,哈里木王子?她还哈利波特呢,究竟是什么人,竟能得到老百姓这样一片赞扬?而且貌似听这个名字,不像是周朝的人,倒像南蛮人的名字,这个小镇,不是周朝的地盘么,怎么周朝的老百姓,会一个劲地夸别国的王子?王子这个称号,一听就知道是他与南蛮国有着较深的渊源。
“哈里木王子来了,快看,哈里木王子来了!!”沈雅本来还在对这件事感到疑惑,忽然听到人群中有人大喊了一声,然后就见整个镇上的百姓马蚤乱了起来,大家纷纷扔下摊子,原本还在赶路的人,一听这个名字,也立刻转头往回赶。场面一下子就混乱了起来,人越涌越多,偏偏沈雅和沈母还夹在最中间,被人群挤得差点透不过气来。
“哈里木王子,哈里木,哈里木…”人群围在街道两侧,开始激动地朝街道中央叫喊,更有女子激动地差点昏倒。
沈雅被人挤得动不了,索性不动了,把头伸长了往街道上看,她倒想看看,这个叫哈里木的人到底是何方人士,引得这么多人为他倾倒。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沈雅也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有那么一瞬间,沈雅甚至感觉呼吸都停止了。
好妖孽的男人!!!
一辆极其奢华的马车上,只见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子,就这样如此放荡不羁地侧身半卧在华丽的莲塌上,黑色华贵的鎏金长袍,左耳上缀了一颗紫色耳钻,高贵地让人不敢直视,男子俊美的脸上带着慵懒而邪气的微笑,如炬的目光随意往哪一扫,就让人觉得心脏跳漏了一拍。
感觉自己心跳在加速,沈雅深呼吸一口气,努力稳住心,让自己恢复正常。
这样浑身邪气,却又俊美得惊天动地的男子,实在太可怕了,她飞快别过眼,不敢再看下去,怕自己多看一分,就陷进去一分。
之前救得那个男子已经长得够俊美了,没想到这个还要比他更甚。只是,眼前这个男子,眉间带了几分阴柔与慵懒,还带了几分这个世界的不屑一顾与张狂,仿佛整个世间都不在他眼中。而沈雅之前救得那个,则多了几分阳刚之气,也更沉稳些。(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正6 第五十六章 路遇妖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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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雅现在很好,为什么哈里木会这么受百姓欢迎,难道只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不可能吧!因为长得好看,受女人欢迎,她还能理解,可是这大街上可不止女人,男的,老的,少的,都有,总不会男人也因为美色而喜欢男人吧?好吧,这个世界或许也有那么几个断袖,可总不会全是断袖吧?还有,难不成老人家也喜欢美色???
弄不明白,沈雅只好找周围的人问问,可惜大家都的目光都聚集在马上的那个妖孽身上,沈雅问了几个人,都没人理她。无奈之下,她只好作罢,想从人群中抽身离开,继续办她的正事。
“娘,咱们回去吧。”沈雅转身,正想拉着一旁的母亲离开,可是回身一看,身旁哪里还有母亲的影子,早被人群不知道冲到哪里去了。
“娘!!!”沈雅见母亲突然不见,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她脸色有些苍白地在人群中四处张望,企图寻找母亲的影子,可是人太多了,她根本就看不清楚。
这人山人海的,母亲会被冲到哪里去呢?沈雅急的手心都沁出了冷汗,她们第一次来南容镇,母亲对这里又不熟,万一她找不到回来的路怎么办?
都怪那只该死的妖孽·没事出来晃荡什么,不知道自己会造成交通堵塞吗?
沈雅越是着急,越想不出办法,各种负面的担心一下子涌上心头,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显然是忘了·沈母不是小孑子,不会笨到连个路都不会问,连住的客栈都找不到,平日里沈母虽不大拿主意,可到底年纪摆在那里,阅历是肯定有的,断然不会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沈雅显然是担心过头了。
哈里木坐在马上车上,有些困倦地看着周围百姓兴奋地呼喊·那一张张无知的脸上·写满了对他的仰慕之色。
不错·在哈里木眼里,这群人就是无知而愚蠢的。
他不过是无聊,顺手做了一件小事,没想到竟然换来了这群人如此的敬仰。
南容镇地处南蛮与周朝的交界,经常会有南蛮的皇室来这里烧杀抢夺百姓的财物。这其中,要以他名义上的二哥——南里希最盛。这里的官府害怕南蛮的皇室,对于他们的掠夺,几乎不敢有任何反抗,甚至那管辖南容镇的县官·也与二哥联合起来,一同抢夺百姓。
他哈里木向来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对于南里希的那些行径,向来不管不问,只是,他千不该万不该惹到自己,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虽然这个人与他无冤无仇,可是谁让他偏偏说了不该说的话,惹怒了自己·他哈里木的手段,在南蛮皇室也是出了名的,他若是要对一个人下手,向来不会心慈手软,而他的二哥,就是因为一句错话,至今仍然躺在床上。
父皇对他心里有愧,对这件事只是小惩大诫罢了,反正他儿子多的是,不缺这一个。
不过因为这件事,让南容镇的百姓将结束他们凄惨命运的全部功劳,全都算在了他头上,甚至还做了一块匾对他歌功颂德。而他一边占据了二哥从南容镇百姓身上抢夺来的全部金银,以及各式各样的美女,另一边,又享受着南蛮百姓对他的仰慕与崇敬。
既然这群无知百姓愿意对他无条件诚服,他自然也不会拒绝这等好事!
另外,这一次,两国交战,作为将领的他,又因为无条件投降周朝大军,让南容百姓免受战乱之苦,更是赢得了这群人的拥戴。而这,只不过是他与赵谨合作的第一步罢了!
这次投降,导致他不得不以南蛮皇子的身份,作为人质,前往周朝。
父皇为自己无条件投降的事情大怒,周朝作为获胜方,要求南蛮交出一位皇子,作为人质,而他,自然而然地被朝中大员作为挡箭牌推出去。朝中对于让他以质子身份出行大周朝,几乎一片赞同声,父皇想反对都不行。这其中,以皇后娘家的势力呼声最高,几乎带动了朝中所有的大臣。他当然知道皇后打的是什么主意,既然她这么想让自己离开南蛮,那他就顺了她的意。
反正,这也不过是他与赵谨之间早就达成好的协议。他诈降,又以质子身份上京,助他得到他想要的,而作为交换条件,等他大事已成的那天,必须无条件借兵给自己,让他回南蛮,夺回他应有的一切!
对于南蛮的一切,他早就已经没有任何留恋,有的,只是那埋藏?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