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
干了两年,还是第一次被坑成这样。
他把照片收起来,下巴扬得更高了。
“这个馕,是你什么人?”
熊小时:“当事人。”
“律师?”
“嗯。”
“什么律师?”
“刑辩……”
砰!
门被猛地关死。
“走开!”
门里的人大叫。
“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熊小时愣了愣。
我也是啊!!!
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
她正想敲门表忠心,手都抬起来了,门却忽地又被打开。
一看就是进行过一份心理斗争,连头发都挠得跟鸡窝似的何阅敞开了门:“进来。”
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回去。
等熊小时绕着满地的纸箱子、踩着乱飞的狗毛跟着他走到沙发前,他蹲坐到沙发上:“我也想知道一些事情,信息交流一下吧。”
说完他立马又瞪着警告她:“交流归交流,不该问的一概不准问!”
接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态度不过友好,于是又放缓了语气:“相对应的,对于你不想说的,我也不会追问。”
“所以,你先说说看,你的当事人是谁?”
熊小时站定着看了他一会儿。
“你大概还没搞清楚情况。”她说。
虽然很想接近他,也很希望能和他有很好的关系,但那都是她的私事。
而现在,他们两个人的交集是公事,所以她必须要确保两个人至少站在平等的交流地位上,不然很容易就被他糊弄过去了。
公事和私事,熊小时向来分的十分清。
“相对应这种事,前提是双方掌握的信息等价。而先提问的人,一定是掌握信息量多的那个。”
“我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其中几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她盯着他的眼睛:“但你想知道的,应该比我更多吧?”
辛巴跳上沙发,坐到何阅的旁边,把他弹得也晃了晃。
但他仰着脸落在熊小时脸上的目光却没有一丝晃动。
要说他这几天对小短腿的印象呢,不外乎就是:
傻不拉叽。
胆子特小。
做饭好吃。
又闹又吵。
但好像并不只是这么几点。
他插着兜弓着腰跳到地面,然后动作流畅地站了起来,极具压迫力地凑到熊小时眼前:
“小姑娘,你是哪家律所的刑辩律师?”
熊小时从文件夹的袋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正面朝下地向他递过去。
但就在何阅快要接住的瞬间,她立马抽回名片,向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一本正经:“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