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比那个大奶笨蛋还笨?燕偈愕然。
“哦,都忘了跟你说舞会当天我的计划。”她转念,把他拽近。她抱住他的腰,状似不愿在深夜分离的情侣。燕偈体内警铃大作,耳朵里开始嗡鸣,差点没听清楚她的讲话:
“我计划在舞会那天,把学校炸毁。”小粮贴着他胸口,歪头看他,眯眼笑道,“怎么样,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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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隆勃然大怒:“燕老二你有病吧!”
“没错!我有病!……”秋隆趁燕偈爽朗地喊出“病名为爱”之前果断把他的嘴捂死。
“你再这样发癫我就去高年级把你哥叫来。”秋隆揪着他的发根让他短暂陷入了猫类的安详状态。
“不敢了,对不起,王储谈恋爱这种小事还是不要劳烦他老人家的好。”贫嘴贱舌如果是一门必修课,燕偈就是被年年挂在墙上的好学生,“时荣,你不懂,你怎么会懂呢——你先放手,本王子刚刚洗蓬蓬的头发——被喜欢的人抱着的感觉,啧啧呜呜啾啾(怪的感叹词)。”
秋隆拍拍手掌,面无表情:“我当然不懂,在我老家,婚前和结婚对象有肢体接触会被乱刀砍死。”
燕偈:“……千里不同风,祝你在这找到份好工作。”
秋隆:“已经找到实习了。话说回来,她为什么要炸掉学校。”
燕偈惊:“什么?我连这个都跟你说了!这可是她的大阴谋啊!”
秋隆冷笑:“她要找作案搭档好歹要找一个不会事前泄密的吧……”
燕偈肉眼可见地泄气:“你说得有道理,本王子毕竟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天真少男,嘴上没把门的。说到底,为什么小粮她会喜欢我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秋隆悲悯地看着他。小粮根本就不是喜欢你。她只是选择了你来达成她不可告人的目的。但这话秋隆不会说出口。不然今晚燕老二会在房间里翻滚到地板发光,秋隆也就赶不上明早的早班车做兼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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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论智商来说,叁王子似乎是更适合的人选。燕伉经常施咒失败,比如除你武器念成除我衣物,然后泪汪汪夹着腿站在大树后等着大哥送衣服来(并且挨一顿暴揍)。摔倒,丢东西,飞行倒栽葱,湿淋淋坐在学校的大喷泉里,被困在钟楼里出不来,被指针走动吓出的哀鸣声传遍教学楼群。
小粮经常将他从尴尬至死的情境里解救出来。燕伉很感激她,一边犯着更迷糊的错误。偶尔他会大着胆子请她喝下午茶,在她的茶沫上用拙劣的魔法笔触画小狗逗她开心。男孩的情愫就跟韦哥哥的乳沟一样明晰(当然燕伉的也很明晰)。
舞会的事也是。那几天他一直跟随着小粮,保持距离却又处处探头探脑。他等到晚上,月光正好,刚刚想要开口邀请她成为自己的舞伴,却看到二哥走上了她所站着的那一级台阶。
燕伉失魂落魄回到自己的房间,咬着手指坐在地板上呆了很久。
哥哥可以,弟弟不可以吗。未来黑魔法师的潜质从他的泪光中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