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七吧。”
于是那年六月初七晚上,高闲云拽上孟屏山就走:“我带你去看个东西。”
一路小跑,踏着各种紫色、白色的野花,穿过这场盛夏的夜晚,渐渐闻听溪水的潺潺流声。
萤火虫的光辉很微弱,但是成千上万只,也可以照亮一片草地。一闪一闪,像天上银河星子流入人间草溪。
“噔噔噔噔——”高闲云不知道哪里变出一掬花,红花酢浆、白花车轴,扬扬洒洒,抛向还在出的孟屏山,“年年岁岁啊孟屏山!”
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确实如此,往后每个夏天,孟屏山都会想起那夜微光与落花中的高闲云。
精灵一样。
可这些发光的、漫飞的、鸣叫的天精地灵,应该在山间,在林野,而不应该在他手中。
就像高闲云,讨厌墨守成规,讨厌都城——她多次这么和陈杳说过。
自然之物,闲散自由。若一定要拘住这片云,便只能打散这片云。
孟屏山不能拘束这片云。
那便只能在触碰之前,就收手。
一如那时。
作为领路人的高闲云一直拉着孟屏山,走在前面,各种野蛮生长的茅草打在她身上,少女青涩的脸庞被锋利的叶片刮出一道血痕,还有灰尘泥土。
孟屏山下意识伸出手,想用大拇指为她擦掉。
在即将碰到高闲云脸的那一刻,他方向一改,替她轻轻拈掉鬓发上的野花,然后收回了手,微笑说:“你头发乱了。”
“我们回去吧。”在这句话中,结束了那个夜晚,两个人加起来被叮了二十七个包。
好像也正是从那天起,高闲云也说不上来,只是隐隐有种感觉,孟屏山对她态度冷淡了很多,当然照顾还是照顾的。
后来孟雪沅来太青山玩,高闲云才知道,孟屏山出生在七月初六,他也不喜欢飞虫。
她白忙活了,白被叮成那样。
也难怪孟屏山对她这个态度了,要她也会和自己讨厌的敬而远之。
谁叫他不说不喜欢呢,她不知道他不喜欢呀。
也不晓得孟屏山当年,是怎么和那些装着各种虫子的琉璃瓶子共度夜晚的。
回思往事,高闲云会心一笑,坐在初六晦暗的月下,饮了一杯。
在静谧的夜里,身后有脚步声渐近渐快。
高闲云回首,望着姗姗回迟的某人,打趣道:“够忙的啊大忙人,这么晚才回来。”
刚下值的孟屏山尚有些恍惚地看着一年半没见的人,嘴角微微弯出一个弧度,“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
早知道,他就不会磨蹭到这么晚了。
“你都忙成这样了我怎么和你说?”高闲云打量着孟屏山一身绯红的官服,调侃说,“听说你又升迁了?”
“承蒙皇帝厚爱。”
“难道不是你之前推三阻四太多?”
孟屏山是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十六岁及第,可不是靠的家荫或者和皇子的关系入朝为官,虽然他可以,但他当时拒绝了,一考即中,也算古今异才。
他的卓异不仅仅在才华,还在他真的很会做人。
加之起点高,不出意外孟屏山会一切顺风顺水,但他却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升调。
为了陈杳。
所以陈杳一走,他开始蹭蹭蹭地升。
“没有的事。”孟屏山自然而然坐下,不想高闲云把这些归咎到别人身上,一切都是他自己的意愿。
他的意愿里,有他的弟弟、父母、妹妹、友人,却好像总是没有他自己。
弟弟病弱,他就照顾弟弟。父母难过,他就不过生日。陈杳在政局沉浮,他就一直在户部。
他自己的境遇与喜恶,好像从来也不重要。他唯一希望的,是身边的人不要担心伤心。
从很小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轻摇杯盏的高闲云凝视着与自己对坐互酌、惯常微笑的青年,有点醉意上头,含混开口:“孟屏山,你有想过……你自己吗?”
“想什么?”孟屏山没有听懂。
“想想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与高闲云对视的孟屏山握杯的手一紧,错开了目光,“我能有什么不喜欢的。”
“有吧,比如我……”高闲云说着,一只萤火虫从她面前飞过,高闲云一把握住。
闻听此语的一瞬间,孟屏山错愕不明地抬头看向高闲云,听到她后半句:“给你抓的那些东西。”
“没有,”孟屏山脱口解释,“叫起来挺好听的。”又怕高闲云以为又是场面语,他补充道:“真心话。”
在即将放手这只不被喜欢的萤虫时,高闲云听到孟屏山的肯定,重复确认了一遍:“真心话?”
“真心话。”
其实,在得知孟屏山的不喜欢时,高闲云并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送他,可她总想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他看一看。
可能是一种从小养成的习惯。
如果他是真心喜欢的,她可以继续把这个夏天送给他。
高闲云把虚握的手放到孟屏山掌心,慢慢张开。手心萤虫从她指缝飞出,拖着微弱的尾光。
“孟屏山,”高闲云莞尔一笑,祝福道,“年年岁岁。”
双手交迭,他们在彼此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