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是苍茫的沙草山丘,上是艳丽的举头红日。林瑾将自己的烈烈的热情都倾付与这个同自己唇舌纠缠的男人,仿佛这世上只剩下了自己与他两个人。
陆为紧紧拥着她,一吻结束,她的发丝被吹得凌乱又破碎,轻拂在他的脸上。他青黑的胡茬在低头时擦过她的皮肤。触感相异却相通。
微微的酥麻,一点点痒。
后来很多年,林瑾追忆起自己在可可西里的经历,想起的最多的,就是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和在楚玛尔河畔,立于车顶的拥吻。
不断流淌的时间正如冰山雪水汇成的河流,滚滚流逝。可总有那么几个瞬间会像冰封的河面,在心中永恒。
林瑾是被陆为抱下车的,因风太大,她容易走不稳,他索性抱着她稳稳当当下去,以免她又跟前几天那样摔跤。
回到了车上,两人随便吃了点糌粑充作中饭。今天一天行程的重心在于赶路,最好尽快把车开上公路。
林瑾早上的回笼觉没睡着,吃了糌粑就有点犯困,靠在座椅上眯眼睛。头硌在车框和车座之中,车行颠簸,总是会撞到。之前也是这么睡的,将就将就总能睡着。但如今有了那块从林述车上拿来的绒毛垫子,她也就物尽其用,把它团成一团塞进车框车座的缝隙里。
头再靠过去,感受到的都是温暖的毛茸茸,睡得很舒服。
几天下来,她对于吉普车的颠簸早就习惯了,摇摇晃晃地睡着竟也安稳,还做起了白昼的清梦。
到底是白日梦,没什么逻辑,更处处充斥着诡异。
她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山鹰,在一片乱石嶙峋的悬崖之上盘飞。悬崖上站着许多人,有汉人,也有穿着僧袍的喇嘛。
人们围在一块石板周围,而石板上是人类的残肢断臂。
有人拿起血肉模糊的肉糜抛向空中,她便展翅划过去,叼走了那一大块肉。肉汁血腥却鲜美,三两下咀嚼后吞咽。
聚集在悬崖边上的山鹰和秃鹫越来越多,她和同类们竞争夺食。
分完了尸肉,喇嘛又剁碎了人类的心脏,同样抛到了空中。
眼瞧着秃鹫就要飞去抢走那颗心,她再次翱翔,尖喙敏锐地一勾,将心脏的筋肉吃进自己的腹中。
梦就是在这个时候醒的。
林瑾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斜倚在车里,而非飞在空中。志回归,她给自己顺着气。
人肉的味道实在太清晰了,清晰得几乎就不像是梦。
她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梦到这个。她绝没有吃人肉的癖好,也不喜欢看人类被分尸,顶多能做到不害怕而已,为什么会梦到这个。
想来想去,将原因归结到了林述的身上。
哥哥是天葬的,葬他时,却没有任何的鸟儿愿意来吃他。这成为了她的遗憾,或许甚至都成为了潜意识里的心结。
所以她在梦中变成了山鹰,又在梦里补足了葬礼没有喇嘛和亲朋的缺憾,凑了一大堆人,看她亲口吃了他。
她叹口气,看向了窗外的风光。
这一觉并没有睡过太久,时间也还在半下午。太阳稍稍倾斜,斜光照着楚玛尔河的冰面。
不用沿途留心观察寻找,回程的车速比去程的确快上不少,仅仅半天的时间,前车窗的远处竟已能看见当初打过鱼的冰湖错仁德加。
雅丹地貌形成的红色土丘此起彼伏,在一路的车窗外鲜艳着。大风阵阵刮过,卷起漫天的飞沙。而远处的雪山银峰被衬得更为纯净洁白,飞过山峰的群鸟也因此愈加明显。
林瑾仔细看着窗外的一切。陆为终于发现她醒了,问她:“今天过去,快的话能到五道梁兵站,那里条件好一点,要不要赶过去住在那里?”
林瑾想了想,摇摇头:“没必要。如果可以的话,还是我们自己扎营住好了。”
今天也许是在可可西里的最后一个晚上,她不想就这么离开荒原,而去到有人烟的地方。
陆为听她的。
“行,那就还是我们自己扎营。在楚玛尔河边睡一晚上,明天上公路,直接送你回格尔木。”
“好。”
林瑾的语气里听不出情绪,但眉眼低垂着,面色看着不怎么精。
错仁德加越来越近,终于来到了面前。
陆为开着车停在湖面上,又一次拿上了枪。这回他没给林瑾再去打一梭子的机会,把她拦在了车里:“这里风太大了,下去一趟脸疼,你就坐着吧。”
林瑾乖乖听话,坐在车里看着他试探冰面的厚度。
与前几回不同,他一梭子打下去,湖面的冰层竟成块状裂开。缝隙越裂越大,眼看着就要完全破碎。
陆为快步走出了破冰的区域回到车上。
错仁德加的湖冰本就是东边比西边厚,再加这几天天气的升温,冰层的融化也在所难免。不能从冰上走,而湖北面的地势又过于崎岖,无奈之下,陆为只好把车子倒出湖面,沿着南岸漫长的湖岸驶出这片流域。
要去绕个远路,陆为竟有些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