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到一半,一个穿着黑衣黑裤的男人路过温玫,跑没几步,又倒退回来,停在她前方。
看见傅煦的时候,温玫其实不太意外,因为对方本就公开过自己有晨跑的习惯。而他们大楼附近,最适合运动的地点,大概非公园莫属。四周清静,佔地又广,邻近住户基本上都会在这儿运动。
「你原来也会晨跑?」他似乎刚来不久,脸上依旧乾爽,尚未出汗。露在空气中的手臂与小腿的肌肉线条都十分好看,长年有运动的习惯,他却没被晒成麦色肤色,基因可谓良好。温玫大概只比他稍微白了一层色度而已。
这可是天大的误会,温玫不好意思地解释:「其实今天才开始。」
他点头,发言非常官方,「运动对身体好。」
接着漫不经心地打量她的身材,最后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字──弱。
弱不禁风的,呼吸不太平稳,她看上去确实没有运动的习惯,突然想到要运动,着实是件好事。
「以后,一起跑?」
温玫一愣,下意识问:「为什么?」
他似乎轻笑了一声,舔了下唇,淡声道:「有伴,才不容易放弃。」
的确有非常多人是三分鐘热度,容易半途而废,在运动和减肥这两点上又特别常见,毕竟过程绝对谈不上轻松。
温玫红了脸,感到不好意思,却又无法反驳,毕竟这也是她担心的事,「……确实是这样。」
「那明天开始,就一起跑?」方才温玫拉筋的举动他可没忘,明显已经准备回去,而他才准备要开始而已。
「嗯。」糊里糊涂地就答应下来,一下子就多了个跑步伙伴,她也不清楚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但是有人和自己比,也更能激发斗志。慢跑这件事,就被划入温玫的日常了。
回去告诉林渺安,对方毫不留情地嘲笑她,「一起跑好啊,但你们速度能一致吗?」
「啊?」
「你有没有看到他跑步的速度?」
两人商量好后,傅煦便转身跑走了,她回想对方当时的速度……
他的一步,好像是自己的两步?
她是真的步伐很小,又很慢。肯定是追不上傅煦的。
不过对方本来就是说一起跑,「一起」的意思本来就不是并肩跑,温玫想当然耳知道自己会落后对方。傅煦的体力看上去就很好,男女之间本就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