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太好吧,不如你住在哪里,我就跟你回去吧,”黎涵托着下巴,盯着眼前的男人,“这样你也可以省下一些房费呢。”
这话里的暗示太明显了。祝宇铭感觉浑身麻了一下,他还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邀约。
“这不太好吧......”
黎涵沉默了一会儿,眼复杂地看了一眼男人。他看起来是真的想帮忙,也是真的想拒绝她的“邀请”。
“你还真信了啊?”
“.......”
“开玩笑的,”黎涵合上了电脑,“我真缺钱了为什么要在酒吧里面写东西?这点酒钱省下来就可以随便住一个小旅馆了。”
祝宇铭紧绷的身体顿时松懈下来,无语地看着她,“......我以为对你们这些玩音乐的,酒精可能比一张合适的床来得更有必要。”
“你说得没错,能这么随性地做事的只可能是存在于故事里的人,我也已经过了*二十七岁了,想一枪崩了自己都不行了,只能好好活下去。”黎涵关上了写谱软件,合上了电脑,“想做什么总得提前规划好,不可能什么都不管不顾往前冲,这样是做不了事情的。”
两人之间突然陷入了沉默。
祝宇铭突然很难把身边的女人和他在舞台上看到的那个美丽身影联系在一起。舞台上的她是迷幻缥缈,冰冷遥远的,即使祝宇铭对他们的音乐不感兴趣,却依然会被那样的她深深吸引。
然而舞台下的她,那些环绕在她身上的美丽迷雾消散了,露出了一种坚硬而真实的特质。
这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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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涵说的“27岁一枪崩了自己”是涅槃乐队主唱科特柯本的故事,他在27岁的时候吞枪自杀,在后来变成一个有点黑色幽默的梗,就是说摇滚明星最好应该在27岁自杀,死在最好的年华。虽然我这里用了这个梗但是、但是涅槃的歌真的很好听(声嘶力竭),柯本也很帅(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