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我的第一次勇敢那好像是在专二下学期,六月初的那时候。「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原本我的fb在国三毕业后被盗,骇客以我的名义四处私讯病毒,很多有加我的同学都中标,包含辛子恆他也是受害者之一,而后我向系统申请註销我的那个帐号,重办了一个新的,该加的同学也都陆续有加回来,唯独不敢加辛子恆,因为我怕要是我再被盗,他就会再被打扰,而且反正好像也没有要再加回来的必要,所以纵然我内心有多想加回他,最后还是很瀟洒的选择略过。
是直到那阵子考完期中考后,我登入了fb欲要瞎逛紓压,却没想到居然会收到来自他的加友邀请,而且还是几个小时前而已,我惊呆了,脑袋和心脏混乱了一阵子才随即点下确认把他加进来,而且那晚,我整个嗨到睡不着,满头脑里都是他又重新和我联系上了的美好。
也是因为透过了他的fb,所以我得知了他们学校在六月初时校庆,因此纵使我们这里堆了满山满谷的期末报告要做,还有连续考五天的期末考要考,我也疯的像是豁出去了那样不管不顾,当天二话不说,立刻就往他们学校衝。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把我看的比什么都还重要的成绩往后挪了一个顺位,我把我自己感动的,也快把我自己吓死了。
那天,我到他们学校的时候,我先去贸易科的摊位找施秉夷,想透过施秉夷间接找到他,但因为可能还没做好再遇到的心理准备,所以我临阵脱逃了一下子,等我又回来的时候,那个促使我弃一切于不顾、让我朝思暮想、心心念念的人,终于出现了。『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可是,他的身边却有一位长的又高又美,身材很好,而且长发飘逸的女孩挽着他,这下我再笨也总该知道那绝对是他的女朋友,而我本想就此逃离,装作我从没有去到过他们学校,但施秉夷这傢伙却该死的在我转身要走之际叫住了我,让我只好正面回应。
「嗨嗨。」我抓了抓后颈,整个很尷尬,好像做错事被发现的孩子一样。
「嗨。」他倒是轻巧,仅抬起另外那隻没有被挽住的手摆了摆,然后──
然后那天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有,那大概就是我好心作祟,把他女友的样子记起来,然后逕自地当起侦探,把他fb的好友页面逛过一轮,而后再比对大头贴和一些蛛丝马跡来验证与确认,那个漂亮女生就是他女友没错,而且或许还能算是我认识的人。
果然啊,我真不得不佩服当时张庭姿的直觉,不晓得也有追踪他fb的她,在知道戴米萁成为了他的女友后,有没有兴奋的想去签乐透。
而这类似的模式、类似的情境,我在专三的时候又做了次。
依旧是他们的校庆,同时也接近了我们的期末考,不像专二的时候还有踌躇、还有犹豫,几乎是一瞬间的我就做好了决定,因为我们跟他们不一样,他们只念三年,而我们五专念五年,所以他们在我们专三那年就必须毕业接着升大学,但我不知道他接下来的计画为何,因此我认为,那说不定是这辈子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机会,总之,无论如何,我排除万难也都得去。
而我也确实去了,即使一开始没有想像中顺利。
我先是在他们的操场肆意乱晃,巧遇了几位从前的老同学,有的打打招呼,有的间话家常,可我眼看就要中午了却还是无法与他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