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彼此追踪了g后,我方便了许多,再不用偷偷摸摸的,像是在做什么坏事一样的偷看,就连限时动态也不用再特意透过第三方的网站转才能顺利观看,我这才晓得,原来自己先前的举动简直跟个变态没有两样。「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早知道要加他的g是件这么简单的事,我真该早早就加了的才对。
但是,在这样彼此分享生活的社群中,我好像也逐渐迷失了些什么。
譬如他好几天没发限时动态的时候,我会希望他赶快发一则,然后又会犹豫着,我是要马上点开来看好,还是晚一两个小时再来点开看?又譬如我发了限时动态后,希望马上就可以看到他已经看过了的头像,更譬如,要是我发的限时动态过了二十四小时他都没有看,我会感到好失落好失落。
即便虽然我知道他不看的话很正常,因为我对他来说不过就是一个国中同学,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好特别的。『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何况他也已经有了女朋友,不看也真的不过分,可我就还是会忍不住。
会忍不住在期待与放下中拉扯。
但喜欢上一个有另一半的人了的情况不就都是这样吗?
要嘛就踩剎车,瀟洒地转身远离。
不嘛就默默等待,等到或许他们有天会分开。
虽然我也不知道究竟选哪个对我来说才是最正确。
可我人既然来都来了,也已经等了他好几年了,我想,似乎再多等他两年也无所谓。
也或许就像林宥嘉唱的那首〈浪费〉那样,即便要我再跟他耗个十年,我也会甘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