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他,似在等候他发挥绅士风度,对方却迟迟不收手。
夏尔雅略微皱眉,勉强牵起微笑,「不好意思,这蛋糕是我先看到的。」
「根据客观事实,我们两人的夹子同时碰到这块蛋糕,你说是你先看到的,证据呢?」男人抿笑,语声沉柔,字句却锐利,不礼让也不饶人。
证据?不过就是块蛋糕,还跟她要证据了?
夏尔雅扯唇冷笑,眼倏凛。她略微偏头,眼挑衅,口吻更盛气凌人,「这位先生,你确定要和一位律师讨论证据的问题?」
男人扬眉,「凡事都该讲求证据,既然你是律师,应该清楚这道理。」
听闻,夏尔雅简直开了眼界,她还真没见过这种男人,区区一块蛋糕都不肯让。她弯唇微笑,眸中焰火盛大,「你要证据是吧?好,我们就来讲证据。」
「两分鐘前,我从我的座位起身,先走到咸食区,在那里拿了餐盘,停留约三十秒的时间,接着就转往甜点区,走了三步以后,我看见这块提拉米苏,并且朝这走来,而我走路的速率是每秒鐘两步,换句话说,早在一分二十八秒前,我就决定要它了。如果你还有疑问,我不介意和饭店确认一下监视器画面。」
语落,女人微扬起下頷,眼倨傲,儼然已是胜利者的姿态。
男人莞尔,好整以暇地与她相望。半晌,薄唇轻啟:「容我更正一下你的说词。」
「什么?」
夏尔雅轻怔,眼底闪过一丝错愕。
「你说你两分鐘前从座位上起身,先前往咸食区,这段步行的时间你似乎没有计入。按照你主张的行进速率和步幅,即使从最靠近咸食区的座位算起,少说也得走上十步,也就是至少要花五秒鐘的时间,因此你最快不过是在一分二十三秒前才看到这块蛋糕。」
「而我在两分鐘前就已经站在这里,慎重地思考要以什么糕点做为今晚的结尾,思考莫约三十秒后,我选择了这块提拉米苏并且朝它走来。如果客观事实是我们同时选择了同一块蛋糕,那么按你的逻辑,这块蛋糕似乎是我先看中的。」
男人偏头,勾唇道:「所以它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我,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