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的声音果然再次响起:“应该是。『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我是两天前在这只猫体内苏醒,寻着定位过来找你,但你一直昏迷,我叫你你也没有反应。这两天我在附近逛过,发现这里的人事物符合数据库中对地球远古时代的文字描述。”
白殊若有所思:“我在昏迷期间接收到这身体原主的记忆,现在是大煜嘉禧年间。你的数据库中可有关于这个朝代的记载?”
他一边说一边往杯子里倒上水,又伸出手指点了点,在案桌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个“煜”字。
黑猫低头看着水渍未干的字,片刻之后抬起头:“没有搜索到。不仅我的数据库里没有,我还连接到银河联邦大学的图书馆数据库中搜索了一遍,也没有找到这个朝代的相关信息。”
白殊再次吃惊:“你还能接进联大的图书馆?”
联邦大学的图书馆是全联邦信息最全的民用数据库,只要不涉及机密,都在其中有存档。白殊就毕业于那里,后来还被聘为客座教授,因此他的助手拥有很高的调阅权限。
小黑人性化地点点猫头:“是仅有的一处能够连接的数据库,只能进行搜索和阅读的操作。除此之外,我还剩下两个功能——人体扫描和成份检测。”
全是每款光脑都会装载的基础功能。
这次不用白殊下指令,小黑就主动对他进行了扫描:“你现在身体的整体情况为虚弱,体内有毒素……”
它的话音刚起头,就被外间传来的开门声打断。一人一猫同时转头看向房间入口处的屏风,很快便有一个身穿短打的十五六岁少年端着碗走进来。
少年进房时低头顾着手中的碗,绕过屏风才抬起头,正正对上白殊望过去的目光。
“郎君!苍天保佑,您可总算醒了!”
少年惊呼一声,脸上泛起喜意,连忙快步向白殊走来。只这短短一段距离的时间里,他就将各路明谢了个遍,来到白殊面前更是扑嗵一声跪倒在地,大眼睛中已经涌起了泪花。
“郎君昏睡两天,杨老大夫没法子,府里又完全没个回音,听说国公早两日就进了宫里一直没出来,小人慌得都不知该怎么办好……”
还未完全变声的少年嗓音有些尖细,急促地撞进白殊耳中,引得先前平息下去的头痛又隐隐再起。
白殊一手支在圈椅扶手上揉着太阳穴,从脑海中的原主记忆里翻找出少年的名字,尽量扬高声音道:“知雨,别吵,我头疼。”
知雨当即禁声,还抬手在自己嘴上轻拍一下,压着声音说:“是小人高兴过头,无状了。”
说完,他开始用勺子搅拌起手中那碗黑褐色的水,又嘀嘀咕咕地道:“既然郎君醒了,便赶紧趁热喝了这药吧。不过郎君也是的,醒过来摇铃叫小人便是,怎么还自己下了床。幸好还知道披着被子,不然一准得着凉。”
白殊顺着这话瞥了眼床头,果然在枕边见到刚才没留意的金铃。等他收回视线,知雨已经舀了勺药喂上来。
白殊伸手推开,只说:“打水来,我先洗漱。”
知雨连忙收了手,一边将药放在案上一边连声自责:“对对,是小人疏忽了,小人这就去。”
他起身小跑着离开,白殊目光转向那碗药,问从案桌底下探出个脑袋的黑猫:“知道是什么药吗?”
小黑回答:“两天前我按着你的定位找过来,见他送个老人离开,应该是他刚才说的杨老大夫。『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后来我找机会看了药方,对比过数据库里的信息,是个固本培元的方子。”
白殊点下头,又道:“说回刚才的事,你说我体内有毒素?”
小黑:“是一种慢性毒药,会日积月累地对内脏造成伤害。不过,我这两天来看过你几次,扫描时发现那些毒素在从内脏抽离,内脏也在进行修复。现在内脏原本的不可逆损伤已经消失,而所有毒素都聚集在一处,并且被一圈光和内脏隔离开,还在以微弱的速度消散。若是保持这两天监测的数据,只需要两年半就能完全消散掉。”
白殊听得一挑眉:“如此?”
小黑继续说:“人类有记载的医学史上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前例,只能认为是你灵魂穿越带来的迹。就像我进入了这只猫的身体,也让猫起死回生。”
他们刚说得几句,外间开门声再次响起,知雨端着水盆提着桶进来,黑猫便缩回案桌下面。
白殊当然并不习惯让人伺候,可对这时代的用具不熟悉,只得先任由知雨服侍一次。
知雨翻出一条貉裘斗篷换下白殊披着的被子,又帮着他漱过口洗过脸,再去摸摸药碗,说是凉了要拿去热一热。白殊却道:“不碍事,我自己喝便行。你去弄点吃的来,我饿了。”
知雨笑道:“灶上一直留着火温着粥,就是备着郎君醒了随时能吃,小人立刻去端。只是郎君睡了这么久未进食,头两餐只能吃清淡的白粥适应着。待明日小人让庄头杀只鸡炖上,晚上用去了油的鸡汤做粥,再将肉熬化进去,总能有些好味道。”
白殊点下头,赞他一声思虑周全,又加一句:“也给这只猫准备一点肉。”
黑猫随着他的话音从案桌下钻出来,乖乖巧巧地对着知雨喵一声。
知雨看得乐了:“这小东西什么时候钻进来的?这两日小人见它一直在屋边转悠,还喂过它一回剩饭。”
白殊伸手抚着黑猫的皮毛,扬唇微微笑起:“我就是被它叫醒的。既有缘,今后我便养着它了,你让厨房每日备些熟肉,别慢待它。”
知雨满口答应着出去,没一会儿就端回一碗白粥,和一碟喂猫的肉。
白殊一边拿勺子搅着热腾腾的粥,一边说出刚才想好的说词:“知雨,你说我睡了两日?”
知雨重重点头:“可不是!郎君再不醒,小人都想去请个道长来看看了!”
白殊低头喝下一勺粥,又抬头看他,慢慢地说:“其实,我的魂魄去了一个所有人都能修长生的世界,在那里修行了一百二十年,才回来了。”
知雨听得张大嘴巴,但只震惊了片刻便换上高兴的情:“那郎君是修炼有成了?”
白殊翘高唇角——就知道他会相信。这身体的原主长年研究卜术,深信各种鬼之说,这种离魂志怪话本也看得不少。知雨作为唯一一个近身服侍的小厮,自然深受影响。
“修炼有成不敢说,但我大劫已过,日后身体会慢慢康复。”
“恭喜郎君!”知雨说得真心实意。
白殊对他温柔地笑笑:“只是,于我而言,我已经离开这里一百二十年,对当年的一些事都记得不太清楚了,还得问一问你。”
这便是白殊替自己找好的理由。毕竟知雨是最熟悉原身的人,白殊在他面前不可能不漏出马脚,但有了这“离开的一百二十年”,白殊再有点什么异样之处,相信这孩子都会自动脑补好破绽。
比如现在,知雨就又一次双眼含泪,激动地说:“难怪小人觉得郎君醒来之后便温和了许多,原来是因为修炼过那么久的仙术。而且,一百二十年啊!过了这么久郎君还记得小人是知雨,小人太感动了!郎君有什么记不清的尽管问,小人必定知无不言!”
白殊垂下眼帘轻咳一声,但很快就抛开欺骗单纯少年的愧疚心,开始一点点套话。
他虽然接收了原身的记忆,可毕竟不是自己的经历,那般水过鸭背地过一遍,许多细节一时间都琢磨不透。加上原身几乎足不出户,对很多事情都漠不关心,掌握的信息其实非常有限。
知雨身为小厮,就不能像主子那般万事不过心,下人之间流传的消息量更是不容小觑。何况白殊还需要了解一下外头的大环境,而知雨是在十岁左右才跟在原身身边,尽管知道得也不多,但窥见一斑总能以小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