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林秀从来不会在娇娇面前说,女儿不如儿子,女儿没用的话。
从小在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娇娇,自信而开朗,像朵向日葵一样,谁看了都喜欢。
蔡志鹏特羡慕东哥,能有这样小太阳一样的女儿。
还从钱包里蔡志鹏从钱包里,拿出了不少票据递给林秀:““嫂子,我这里还有些工业卷和外汇卷。你看看你和娇娇需要买啥?”
蔡志鹏的话还没说完,就感觉浑身凉飕飕的,一回,发现成煜东正面色冷冷的瞥着自己。
对上成煜东那冰碴子一样的眼,蔡志鹏立马缩回了手说:“嫂子,这些工业卷和外汇卷……都是东哥让我给你弄来的。”
成煜东这才满意点头,他媳妇儿,哪轮得着外人来献殷勤。
他一把拿过蔡志鹏手里的票卷,扭头对林秀说:“工业卷和外汇卷都不少,你想买啥买啥。”
林秀笑着点头,有钱就花,想买啥买啥,是她从小到大的习惯。
这一点,就是到了2世纪,也很少有人能过上这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是林冬芹最羡慕林秀的地方。
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林冬芹把林秀写成了娇气做作,铺张浪费,花钱如流水的作精女配。
可林冬芹万万没想到,她写出来的缺点,现在都成了林秀被人疼爱的证据?
来商场办公的林冬芹,无意看到成煜东这么娇惯着林秀,让林秀想买啥买啥的时候,嫉妒的表情都狰狞了。
【为啥成煜东还没嫌弃林秀?】
林冬芹不理解,按照原著剧情,这时候成煜东和林秀感情早就破裂了,可为啥她看到的却是两人恩恩爱爱的模样?
猛不丁听见林冬芹嫉妒的心里话,林秀扭头望去,就对上林冬芹那双充满嫉妒和不甘心的双眼。
林秀扯了扯嘴角,冲林冬芹嘲讽一笑。
这种别人嫉妒她,还干不掉她的感觉,真的很爽啊。
成煜东也发现了林冬芹的存在,脸色沉了沉。
直接站到了林秀身边,不让她把注意力放在林冬芹身上。
“走吧,我陪你去买东西。”成煜东揽住林秀的肩膀,朝商场里面走去。
他其实在嫉妒,林秀不看他,而去看林冬芹。
林秀???
她竟然不知道成煜东连林冬芹的醋都吃?
林冬芹眼睁睁看着成煜东,强势霸道的揽住林秀走远了,气的磨牙。
“林冬芹同志。”有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从旁边走过来。
他穿着熨烫整齐的中山装,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斯斯文文,看着大概三十岁左右:“你愣着干什么?还不走吗?”
隋光礼眼疑惑的看着林冬芹:“我们该走了。”
“隋同志,我忽然有点不舒服,你先走吧。”林冬芹说。
这时候的隋光礼,只是东城政府负责拆迁规划的一个科室副主任,离东城市长的位置还远的很。
所以林冬芹对他的态度,也很随意:“我等下自己回招待所就成。”
隋光礼看了她一眼,见林冬芹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几个人,于是点了点头:“那行,我先回单位了。”
隋光礼转身离开,林冬芹抬脚就朝林秀和成煜东追了上去。
中午2点,她会在按照原著剧情在商场遇到把妹的孙有福,发生争执,然后用自己的魅力去征服孙有福。
可林冬芹真没想到,竟然会在商场遇见林秀和成煜东?
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无视自己,对林秀这么温柔宠溺,被嫉妒心操纵着的林冬芹,很想知道,为啥林秀无论在现实世界里,还是在小说世界里,都能让成煜东这么着迷?
她到底哪点比不过林秀了?
林冬芹以为自己跟的隐秘,却不知道她那些充满嫉妒的心里话,全都被林秀听见了。
林冬芹哪里比不上林秀?
她哪里都比不上林秀。
因为正常的,有道德和有三观的女人,是不会去惦记别人的丈夫,拆散别人的家庭,妄想踩着原配的尸骨上位,去抢别人的丈夫。
林秀打心底看不起林冬芹……
“妈,你买这个。”成景忽然大声说。
因为他看到了在2世纪特别流行的贵妇化妆品,立马拉着林秀的手跑过去:“妈,买这个,这是化妆品,你得用这个。”
买化妆品的售货员看见林秀的时候,双眼一亮,这是大客户啊。
因为林秀穿着不俗,那白净无暇的皮肤,一看就是花大价钱保养出来的。
这种浑身上下都透着精致娇气的女同志,那只有在国外的杂志上才看见过。
“同志,这是香奶奶的化妆品,国外的大牌子,您试试?”八十年代的商场售货员,那可是一份很高档洋气的工作,得长得漂亮,还要有关系才行。
因为商场售货员也是吃商品粮的铁饭碗,普通供销社里的售货员,都傲气的拿鼻孔看人,这种高档商场的售货员,那更是看人下菜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