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程戬时常能回想起他决定要娶碧泞为妻的那段时间,他每天翻来覆去,想她想得睡不着。一闭上眼,满脑子便都是她含笑望向他的模样,温婉清润,面若银盘眸似水杏,肤光胜雪眉目如画,远看窈窕端庄,近看却似个瓷娃娃。
瓷娃娃。
怕是再与碧泞熟识的人,都不会把她与“瓷娃娃”这样的修辞沾上边。大抵是她周身的气质过于沉静温和,便将稚嫩褪却,凭添了几分韵致。
程戬会这么想,或许是因为他眼中的碧泞总归是与旁人看她有些出入,尽管碧泞在他跟前,也鲜少露出小女生的娇憨态,连拿乔都不会。但程戬就是把她当成了美丽的易碎品,极尽全力呵护,舍不得她被风雨沾湿。
他第一次萌生这样的想法,就是在他看到穿着婚纱像个美丽的洋娃娃一般任人摆弄的碧泞后,他有些心疼又有些难过地说,“碧泞,对你来说,嫁给我实则是件弊大于利的事。”
因为若她嫁的人不是他,她就无需被繁琐的婚事安排困扰,就连试婚纱,都需得是嵌满钻石珍珠、又重又厚的曳地长裙来回换——越是贵气逼人的婚纱,便越是能体现名门望族联姻的气派。
程戬知道,碧泞不会喜欢的。
看,就连挑婚纱都未能如她所愿,更何况其他种种。
碧泞嫁他,实在是屈就。
可那时碧泞却是摇摇头,她化了精致的妆容,本就秀气的三庭五眼,被衬得愈发明媚动人,她笑的时候眼睛也是亮亮的,是在发光的星星。
她说,“程先生,嫁给你这件事,何谈利弊。”
这分明就是她心之所向的夙愿,能做程戬的太太,对碧泞来说,是件快乐顺遂的事,至于婚纱是否称心、过程是否繁琐,都不是她会在意的事。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阮碧泞最爱程戬的时刻,就是她愿意为了他付出一切的那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