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就两步路。
算了,懒得再上楼拿外套了。
归卷一出玻璃门,目光就在夜色中精准地抓住了靠在车边的林矜。
棕色的翻领皮绒夹克,搭配同色系的麂皮机车靴,鸦青色的工装裤将一双长腿修饰的完美无余,双手抱臂,正等着她。
身姿挺拔,如寒松苍柏,怎么看怎么好看。
再看一百次,也还是难以相信,这男人,现在属于她。
落下了外套的归卷,拎着大象灰的m翅膀包,朝林矜飞奔而去,一把抱住了他,双手穿过开衫的外套,隔着衬衣,环在他劲瘦的腰上。
林矜看到她只穿着衬衣和一件阔袖毛衣,一边用皮绒夹克裹住她,一边问道:“怎么穿这么少?”
“呜呜,赶着下来见你,忘记穿外套了”,归卷瑟缩在他的怀里,可怜兮兮地开始了今日份的表演。
路上有马达轰鸣的跑车经过,接连几辆。
她好像听到了一声很轻的“小笨蛋”。
轻到风一吹,就散了。
归卷疑心是自己听错了,林矜怎么可能会说这种话。
她贪恋那温暖的拥抱,不舍离开,嗅着林矜身上的乌木沉香的味道比早上淡了一些。
“乖,外面冷,先上车,回家再抱”,林矜怕她着凉,一手拢着夹克和她,一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
“哼,你早上也是这么说的”,归卷哼哼着不买账。
林矜一个用力,托着她的臀,就将她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走向副驾。
归卷下意识地将腿盘在他的腰上,一边拍他,一边小声嘟囔:“旁边还有人呢,多不好意思呀。”
林矜轻笑,说道:“现在知道不好意思了?刚才是谁埋在我衣服里不肯走的,嗯?”
一边说一边偷偷亲了下她的颊,单手抱着她,打开车门,将人放了进去。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刚从文山会海里脱身的归卷,实在是不禁撩,此时脸已经红的像熟透的虾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