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的时候,沉卿很烫。自己有多么特别,顾琛一直知道。
「我很忌妒呢。因此特别想知道……那样毫无情感的沉卿,要是知道我杀了你,会不会发狂呢?」
顾琛背脊一凉,下一秒,脑门上有个什么,冰凉冷硬。
「你来告诉我吧,顾琛。沉卿会不会发狂呢?我都知道的,沉卿有个白月光,从那小子还是孩子的时候沉卿就一直看着他。你可真是得天独厚,自以为一路顺遂,却不知道沉卿在暗地里如何保护着你。你以为你自己拚搏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吗?我知道你是什么,顾琛。所谓白马王子的存在该有多么不可思议呢?我跟郭老头不只一次想杀了你……你肯定不知道沉卿是多么卑微跪在地上舔着我们低声下气的吧?当时你只是隻螻蚁,杀了你易如反掌,沉卿当时也只是个卑贱的母狗,几乎现在叫得出名的黑道都是郭老头以前的手下,谁都睡过他,万人骑的荡妇,那怕如此他还这样乞求我们放过你,还答应我们他绝对不会再去看你,一辈子都不会找你。后来他成材了,谁都不敢动他沉卿。他立刻保护起你的一切资讯,我再也找不到你,但你的气味我认得,顾琛。你那令人忌妒的气味我一刻不曾遗忘……你是他的王子。命运竟如此不可思议。」
顾琛踩重了油门,车子猛烈加速。
「想同归于尽吗?」
「你可以开枪,但是你也看不见沉卿会不会发狂了。」顾琛道,一面发动了费洛蒙。
林老闆抵抗着,拿着枪的手却显然变得吃力,「你可真是个怪物……这样强的费洛蒙,怪不得能压制沉卿那荡妇……」
顾琛不置可否,林老闆并非一般杂鱼,要一边专注开车一边压制实在过于困难,稍有闪都会死。他得想个办法。顾琛脑海里闪过一大堆受训期间前辈们教导的,「若遇见歹徒挟持应该怎么办?」,左思右想,就是没有一个是在飞车上被底着脑门该当如何。顾琛心想算了,自己的命还是得自己保,几年前他的确想死,但他现在是谁的唯一?他不能死。
使用过量费洛蒙让顾琛开始头昏脑胀,林老闆拿着枪的手颤抖着,拿不稳,却僵持。车子衝进了河堤里,衝撞护栏的后座力让林老闆整个人向后倒,手上的枪松脱,往顾琛脸颊旁开了一枪,射中了驾驶座的玻璃。车子沉入了水里,顾琛解开安全带,从破裂的车窗打开了车门,他打开后座,拉出了林老闆。林老闆不识水性,奄奄一息。顾琛将他拉出了水面,很快他注意到岸上来了不少人。这条河连接着沉卿跟林老闆的地盘,方才一顿飆车,不管是己方还是他方都引来了人。这交界处本就经常衝突火药味浓厚,如今林老闆以及能代表沉卿的第一红人顾琛一起飞车掉河里了,自然立刻有了争执的理由。两边很快打了起来,顾琛拉着林老闆上岸,摸了摸脉搏,没死。
顾琛盯着他,内心拉扯着。杀了吗?现在完全没人留意到这里……才刚这样想,林老闆那头的人跑了过来,顾琛摸出了自己的匕首,抵住了林老闆的咽喉。林老闆只是呛了水,咳了几声,醒了。他没力气反抗,年龄也好,费洛蒙强度也好,落水一趟更加赢不过顾琛。他瘫坐顾琛怀里,动弹不得。
远处又来了几辆车,几阵风呼啸而来,扑鼻而来的气味让人心安,林老闆显然也感受到了。
沉卿来了。
他锐利如顾琛手上的匕首,劈开了人群笔直走来。由远而近,一开始总是看不清表情的,可他的气味如此浓烈,香浓诱人。那是无害的气味,吸多了却上癮,侵蚀脾脏。他慢慢走近,脸上是笑。他身旁跟着达哥,两人走到了顾琛眼前,「顾琛。」沉卿轻笑道,「送林老闆回家……这样简单的任务,也能搞砸吗?」
顾琛笑了。过度使用费洛蒙让他五脏六腑剧烈疼痛。
「对了,顾琛。你那房子是租的吗?」接送醉酒同僚的娃娃车在夜里奔驰。车上就剩下顾琛没睡了,他肩膀上躺着学长,早睡得口水直流。
顾琛闻言看向前方,「嗯。是啊。」
「那也该买间房了吧?抓了沉卿……升官发达了。」
顾琛笑了笑,「嗯……预计租约到了要搬回老家。」
「搬家?!那不得通勤吗?你老家不是有点距离吗?」
「离家八年音讯全无,父母那里哄不住。那怕辛苦点也得先回去几年,我都三十几了,父母还有多少时间能陪呢?」顾琛道。
「你搬去穷乡僻壤,你另一半怎么办?」
「当然是跟着我回去。我祖母有留下一间空房。本来是给我叔叔的,但他英年早逝,也没家眷,那间房一直间置,我爸妈让我先搬去那,离快速路也近一些。」顾琛答道。
「你这是准备同居试婚了?居然连父母都见过了。」
顾琛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