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女孩子涂上可以吓跑登徒子的程度。
那天他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瞪了半天,最后还是哈月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巴笑了,等到薛京低头认了错,哈月才从外套兜里掏出纸巾将唇上的颜色尽数抹掉。
然后用干净的嘴巴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个轻如雪花的吻。
她说,薛京,这次买的很好,下次别买了,算我恳求你。
回忆没有偏差,哈月在他们的恋爱史中可谓非常不解风情,但也就是这么一个不那么浪漫的女孩儿,从颜色到温度,从重力加速度到欧几里得空间,在他十九岁那年,完成了他对女性周边的一切启蒙。
可是此时此刻,哈月竟然用这种颜色的头巾把自己的整个脸全都包在里面。
不用赘述她的脸色现在是怎么样,不仅不白,黑中还有点带绿,大概是传说中的橄榄色。
而这张不必赘述的脸上,那张曾经被薛京亲吻过许多次的唇,正如干裂的大地般龟裂,从里头发出地壳运动般的巨响,“薛京?”
要怪就怪哈月的动静实在太大,她这一声吼,立刻把蹲在路边抽烟的老黄吸引过来,他饶有兴致地用鞋底灭了烟,冲着两个人挑着头问:“怎么回事,你俩认识?”
他们市里花钱请来写报告文学的“大作家”竟然和一位本地养猪的妇女认识,这真是有意思极了,不会这俩人之间还有什么桃色新闻吧?
八卦不是只有女人爱听,男人长舌起来也是很要命的。
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这对看起来毫不相关的男女身上,几乎没有停顿,就听到他俩一个点头,一个摇头,异口不同声地回过头说:
“认识。”
“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