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警官话还没完,我便甩给他一个不屑的眼,然后直接走出警局。
再次拨电话给林明轩,依然是未开机。
「我们分头去找找吧,明轩手机打不通,不过他只有双脚,应该不可能跑太远才对。」小岳下阶梯后对我说。
「好吧,你脚还受着伤,别太勉强了。」我俯视他右脚上破损不堪的石膏。
「没事没事,我阎小岳脑袋不行,就身体比人强壮些,这点伤没什么。」小岳双手举起拐杖若无其事地原地打转。
「笨蛋……」
「我走了有消息电话联络!」小岳果真飞也似的消失在转角。
整个下午,我骑着路边没人要的脚踏车,翻遍了皇后镇可以藏匿的地方,从公园到百货公司,大街到小巷,偶而也会看到有街上几名警察在巡逻,我祈祷他们不要先发现林明轩。
路过林明轩家时,豪宅依然幽静地不像有人住,我尝试按下门铃,没有人回应,赫然想起车库前应该要有条狗才对。
我转而绕到车库前,看见那条毛茸茸的柴犬,牠被条狗鍊栓在铁桿上,看起来因数日没进食而奄奄一息的样子,在很近的距离下牠才发觉我的来到,牠先是朝我吠个几声,接着便继续瘫软在地上。
我知道牠饿了,于是从临近便利商店买些食物回来餵牠,小柴犬摇着尾狼吞虎嚥,这时我发觉牠身体侧边有一条长长的疤痕,没有再长新毛,像是曾经受过很重的伤。
观察好一会,小柴犬恢復生机,而我又踏上了寻找同伴之途。
无奈地,到天黑毫无斩获,我只能弃置脚踏车,乘上公车回到近江公寓,但就在我一筹莫展的状况下,近江公寓前小广场樟树下,出现了那个眼跟我一样厌世的男孩。
林明轩独坐在樟树下红砖搭起的矮围篱。
「啊?」我发出惊呼,「你居然在这!」迈开脚步奔向他。
但林明轩双目彷彿是块磁铁,目光单单只吸在我的脸上,灰黯不明的愤怒情绪压抑着,我们两个隔空相望,像是时间停止般地过了半世纪,谁也没发话,像是先开口的人就认输了。
有种难以解释的罪恶感在心中盘旋。
放慢前进脚步,我用一种像在道歉地口吻说:「明轩,你还好吗?」
明轩彷彿是受了惊吓,片刻后才馀悸犹存地开口。
「小岳……被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