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厨艺日后可以再学。」孟清歌上前牵过他的手。
朗夜连忙挣脱。「公主,属下很脏。」
孟清歌挑起好看的眉,不以为意,再次拉他出去。她先是命人善后,接着掏出帕子给朗夜擦脸。「做什么菜呢?」
朗夜站得笔挺,又怕她手抬高了会痠,遂微微弯下了身子。他想了想后,一字一句回答:「茶熏鸡。」
柔软的帕子彷若羽毛般轻轻拭过他的脸颊,令他全身不自觉僵硬起来,他想,他再次为她的温柔折服。
「你好像很喜欢鸡?」孟清歌没察觉出他的心思,兀自问道。
朗夜点点头,就答:「好吃。」
孟清歌觉得好笑。他喜欢吃鸡,因为觉得鸡很好吃,就因如此,所以就想给她煮鸡?也是有心了,自己觉得好的东西就也想给她一份。
这个男人,就是这样单纯。
生在皇室,不得不说孟清歌很喜欢朗夜的单纯,同时她也很珍惜。
「吃过没?」她问。
朗夜摇头。
「厨房是暂时用不了了,回清风苑吧,那儿还有些吃的。」孟清歌发话。
朗夜闻言一喜,连忙谢过。
回去的路上,红玉来到朗夜身侧,边走边扶了扶插在髻上的银釵,笑问:「怎么样,好看吗?」
朗夜睃她一眼,点头:「好看。」
嗯,那银釵做工细緻,挺好看的。
红玉乐呵呵地笑了。「这是我今日买的,公主也说好看。」
听罢,朗夜迟迟不语。过了良久,才迟疑地问:「女孩子都喜欢在发上插这些小物吗?」
「当然!」红玉睁大眼说:「女人天性爱美,送她们这些首饰胭脂啊,便能博得佳人一笑。」
朗夜頷首,面上若有所思。
红玉看他受教的模样,不由喜孜孜起来。
后来,朗夜又下厨了几次,是一次比一次要好,厨娘们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他每日除了练习下厨、习武练剑、保护孟清歌安全,便是跟着管家四处打理府上事务,不仅习惯了人类的生活,也越来越嫻熟。
同时,他与孟清歌之间也培养出了默契。她一个眼,他便能猜到她心中所想,手一伸,茶就递过去了。有次翠玉还好笑地说:「总觉得奴婢和红玉的工作被抢了啊。」
孟清歌听得直发笑。
长公主府因为朗夜的加入增添了许多欢声笑语,孟清歌脸上的笑容亦是愈来愈多,翠玉见了颇感欣慰。世人只见长公主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和万千宠爱,却不知她娇小的身躯下隐藏着多大的压力与寂寞,朗夜许是上苍派来给公主的,让她重拾笑容,心情愉悦。
而朗夜也爱上了在长公主府的生活,每天过得充实有趣,又能时时刻刻待在公主附近,这样的和乐气氛是他不曾体会过的,也胜过许许多多只有明月相伴的夜晚。
他发誓,要用一生来守护赐予他这份快乐的公主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