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似只是打了个盹儿,脑子都还浑浑噩噩的,就被一堆人拉了起来,坐到了梳妆台前一番拾掇。
想是昨夜的确用脑太多,也没有睡饱,只能迷迷糊糊的任人摆弄,偶尔见还听到喜婆一句:“姑娘脸盘子这样大,瞧着水粉都用了好多,以后可是个费银子的主儿。”
“这叫福气!”烟晴道。
宋珞秋懒得跟她们争辩一些改变不了的事实,也没有搭腔,等着她被许多人搀着上了花轿时,她只听着外间轿夫:“一二三!起!”
轿子纹丝不动.....
宋珞秋手里拿着苹果不敢动,接着外面又叫一声:“再来!一二三!起!”
轿子腾空了半厘,突然“砰”的一声重重落在了地上,惊的她头上的凤冠步摇乱颤。宋珞秋脸微微有些红,她探出一个头,小心翼翼道:“是……起不了吗?”
轿夫头子一愣,如果说是起不了,第一是伤害了姑娘自尊,第二是显得自己这个轿夫太没有能耐,于是硬着头皮说了句:“没有,手滑,姑娘坐好,马上就走了。”
宋珞秋怯怯地收回头,那轿夫提了一口气,再次与其他几个轿夫一起大喊了一声:“走你!”
轿子终于腾空而起,就在宋珞秋一颗心总算放下的时候,她再次听到了熟悉的“咔嚓”声,她透过盖头一看,自己轿厢内一处木板已经马上要断裂。
与此同时,轿夫们被压的难受,“砰”的一声,轿子落了地。
“要不....我自己走过去吧?或者坐马车?”
第5章 胖墩墩初遇傅郎
按常理来讲,新娘子是应当上花轿,这也才是所谓的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宋珞书作为穿越过来的现代人,到没那么矫情讲究。
与其死死坐在花轿里,让别人为难,自己难堪,倒不如大大方方的走出来。她掀开门帘,盖着盖头跟站在一旁的张妈妈说了句:“张妈妈,我还是坐马车吧,免得待会出丑。”
张妈妈哪里不明白姑娘家面皮儿薄,这一路来,张妈妈慧眼如炬也是看出几分宋珞书的小小自卑,所以这些日子,她顾着她的颜面,几次解围。
“那姑娘稍坐,我这便去让人牵马车过来,只是新娘子一贯是坐花轿,姑娘不介意?”
宋珞书笑了笑,语气松快:“这有什么好介意的?总归都只是个工具,能顺顺利利走到夫家,不误吉时,岂不是很好?总归不能因小失大,从第一天入门就惹出事端,弄的人宾不欢吧?”
今儿天儿艳阳高照,虽是冬日,却难得一个好天气,那暖阳照在人身上舒服得很,宋珞书一身红衣,嫁衣上金线绣的凤凰被阳光折射出光芒,直晃人眼。
张妈妈深深看了宋珞书一眼,嘴角微微上扬,心底不知怎的,总觉得以后傅家得此媳妇必将枝繁叶茂,成参天大树。
“老身这就去,姑娘稍等。”
宋珞秋在轿子里有些闷气,喜服勒得太紧,让她很是不舒服,索性自己踏出了轿子,站在轿子旁边。
“哎呀,姑娘,你怎么出来了?快些进去吧。”烟晴一看站了出来的宋珞书,急切道。
“里面憋得慌,我等张妈妈叫马车过来。”宋珞书随意回答道。
金喜噗嗤一声笑开:“姑娘在乡间生活惯了,想是不知道城里的规矩,哪里有新娘子站在花轿外的,这不惹人笑话嘛,你看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弄的咱们傅府没有脸面。”
烟晴急忙扯了扯金喜的袖子,让她不要再说,金喜反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扯我干嘛,我又没说错什么。”
这外间阳光甚好,今儿的确是个顶好的日子,客栈本又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渐渐的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不是没见过人成亲,可新娘子站在花轿外面不上轿却是头一回,一时间议论声频起。
“那新娘子怎不上花轿?可是要反悔不嫁了?”
“我看是那新娘子摆架子,是聘礼没给够,临门逼给钱?”
宋珞书虽然看不见那些人在说话,但那些声音却是传入了她耳里。她倒不是在意别人怎么说,纵然他们说的在不好听,也不影响她今日成亲。
人言可畏,但只要无所畏惧,又何惧人言?
反倒这个金喜,说话实在不好听,宋珞书盖着盖头,看不到她的表情,只道:“我乡下的确没这么多规矩,但我也不见得规矩多了,以后日子能过好。难道你们城里的人,都循规蹈矩,人人都家产万贯,平安喜乐了?”
“这.....”
金喜突然哑口无言,烟晴忙将她扯开:“姑娘,金喜年纪小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那既然不懂事,你去跟张妈妈说,以后给她换个差事吧,我这有你一个人服侍就够了,本来我这乡下人,也自是不需要那么多人的。”
宋珞书语气淡淡的,不温不火,就像在说一件很是稀疏平常的事,可言语中的力量,让金喜慌了,她忙道:“姑娘,奴婢不是那个意思,奴婢只是希望你能....”
“好了,就这样。”宋珞书抬手打断了她的话,反正她也无所谓有没有人服侍她,若是留个经常酸言酸语的人在身边,平白给自己添堵。
金喜还想再解释,张妈妈带着马车已经到了这里,烟晴忙扶着宋珞秋上马车,金喜站在那里,眼眶瞬间就红了,张妈妈虽然注意到,但想着这会儿已经耽搁了一阵,不能再误了吉时,抬手招呼马夫与送亲队伍敲锣打鼓的往傅府去了。
傅府早就张灯结彩,门口鞭炮声齐鸣,宾客们围在大门前,等着新娘子。按常理,若是新婚,新郎是需要骑马迎接新娘的,但因着驿站离傅府本就不远,自然也就省了这规矩。
傅府高门大院看着很是宏伟大气,门口坐落的两尊石狮子也威风凛凛,今日是大喜好日,石狮子上也缠了红绸,看着倒也少了平日肃穆。
傅以恒今日一身大红喜服,广袖长衫,平日半散半束的青丝今日全部束起,以一金冠冠住。他本就生的儒雅斯文,高鼻窄脸,一双丹凤眼带了几分锐气,好看得紧,平日里受书卷气染尽,更有几分潇洒俊逸。特别今日红装,将他衬得竟有几分艳丽。
在这京城,早就有傅郎一眉,千金一笑之说,若不是他平日不近女色,只怕只要一出门都能被各家小姐淑女给围起来。
想今年进士放榜之时,若不是他跑的快,只怕在这榜下已经被捉了十回八回了。
今日,他单单站在那,一些观礼的人都移不开眼,竟有道:“只怕这新娘子,都没这傅郎好看。”
“也不知谁上辈子积德,能得傅郎青眼。”
傅以恒没有去想那些人说的这些话,只将目光投向驿站过来的方向,手中的一方绣着枫叶的小娟帕被他揉在手心。
这是他小时候在乡下养病时,宋珞秋给他的,记得小时候他身子弱,一日与宋珞秋出去玩,却不想偶感风寒,小珞秋去看他时,他发着烧,额头一直冒汗,小珞秋便拿出这方手帕给他擦汗,还低声安慰:“恒哥哥没事,珞秋给恒哥哥擦擦,把恒哥哥病擦掉,恒哥哥以后再也不会生病了。”
傅以恒记得,那时的他微微睁开眼,尽管头疼的厉害,但看着小珞秋水汪汪的大眼,眼巴巴的看着他,像一只温顺的小鹿,他心底便一片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