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暮云二十五那年生下周旷逸,今年刚好五十五。过了一辈子养尊处优的生活,再加上保养得当,任谁看了也以为是四十出头的模样。
她不像许多同龄人喜欢烫卷发,至今仍是一头乌发。有时放下来垂在肩头,大部分时间还是全部盘在脑后。
喜戴珍珠和玉石,通常身上只会出现一对珍珠耳环和一条珍珠项链,手腕上戴着水色极好的玉镯,高贵又雍容。
除了极个别特殊场合,不会在她身上看到闪耀又高调的珠宝和钻石,邓暮云不喜欢那些看起来浮夸的玩意儿。
在家里吃饭,邓暮云给她儿子夹菜也是用放在一旁的公筷。
“我听说你最近都在L市待着,京市这些事还不够你忙的?”邓暮云为了保持身材,晚上吃的极少。把面前那盏燕窝雪蛤吃了一半就不再动筷子。
“那边有块地,低价入高价卖,周期又短,三两年就能周转回来,我和小饶一起做,挺顺利。”周旷逸难得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
邓暮云听了后先是皱皱眉:“咱们家又不缺钱,你不用这么费心赚钱。”
周旷逸知道她母亲这么说的原因,所以并未生气,只是一边低头吃饭一边听着。
“小沉那孩子我也好久没见了,你们哥俩打小关系就好。就是那孩子身上有股邪气,办事有时候不走正道...”邓暮云想起来从前许多事,害怕自己儿子有一天被牵连。
“妈,这事我有分寸。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在京市见见老朋友,我让老张开车带你出去逛,他开车最稳当。”
“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不多陪陪我?”邓暮云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周旷逸笑笑,放下碗筷说:“陪啊,不陪谁都不能不陪您。”
邓暮云很少听周旷逸用这种语气说话,猜到了他今天心情应该是很好。
邓暮云的形象大家可以脑补年纪再大一点的周韵(粉丝勿怪,写这个人物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周韵)今天三更,这是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