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宁绥,他会补偿他的。
……
宁绥回到宿舍,把伞收到一边,拿起毛巾慢吞吞地擦拭身上的水。
两个室友正脑袋凑在一起看新闻。
“宁家和季家联姻?不会是我想的那个季家吧?校草季之霖的“季”?”
“季家是江城富豪排行榜第一,季之霖他哥季郁呈也是个可闻不可及的风云人物,要是在以前,宁家这算是高攀,可不是听说季郁呈两年前出车祸变成植物人了吗?!”
“噗,宁远溟真是倒霉,要嫁给一个植物人……”
曹诺和方大诚有点儿幸灾乐祸。
曹诺和方大诚和宁绥一个寝室,宁绥平时经常帮他们上课点到,带夜宵,大家关系不错。
三年前大一的一次爱心献血,被查出来宁绥和宁远溟竟然出生时期被抱错过,他们的穷室友宁绥才是宁家的真少爷。
他们还以为能跟着宁绥吃香喝辣呢。
谁知道宁家却并没有要将宁绥认回去的意思……
甚至这事儿学校里知道的人都没几个,宁远溟还是他风风光光众星拱月的宁家小少爷。
而宁绥,除了被宁家资助了学费,不用再辛辛苦苦打工兼职之外,人生轨迹竟然没有任何改变。
宁绥倒没说什么,但作为室友,他们难免有点儿鸣不平。
自家亲生孩子在外吃苦十八年,怎么好不容易找回去了,还不要呢?
听到开门声,见宁绥回来,曹诺扭头笑道:“你家的事,阿绥你肯定早就知道了吧,怎么还瞒着我们呢,宁远溟这回算是栽了……”
话没说完,袖子却被方大诚拽了拽。
“拽我袖子干嘛?”曹诺回头。
方大诚脸色却有点儿怪。
他于是顺着方大诚的视线,目光落在了笔记本屏幕上。
没看完的新闻下半截出现在了他眼前。
……季郁呈先生将与宁绥先生于下个月一号在利兰酒店完成婚礼,记者会将另行召开……
宁绥先生……
“……”
男生402寝室陡然陷入了一片鸦雀无声。
宁绥?
被送去和植物人结婚的,是宁绥?!
空气死寂,氛围陡然变得尴尬起来。
这事儿简直匪夷所思,宁家是不知道宁绥以前过得有多难吗?
辛辛苦苦从小城镇考到他们这座城市,高中毕业后为了攒学费,一天打三份工,大一刚和他们认识的时候,手上还有去年冬天没有消退的冻疮……而这一切,都拜宁远溟的保姆母亲所赐,是她抱错了孩子,谁知道是不是有意的。
可宁家却半点不心疼。现在还在宁远溟和宁绥之间,再一次选择了宁远溟。
是觉得宁绥从小苦惯了,送过去嫁给一个和半死没什么区别的植物人,也会逆来顺受吗?
两人视线不由自主落在了宁绥身上。
宁绥读书早,比他们都小一岁,他身形挺拔修长,皮肤冷白,样貌好看,受学校女生追捧的程度不亚于季之霖。
他额头格外漂亮,平时也喜欢露出来,会显得气质格外秘。可这会儿他从外面回来,黑发湿漉漉的耸拉了下来搭在眉眼间,微微垂着的眼睫仿佛还挂着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可怜。
两人顿时心梗。
怎么还浑身湿透啊?
不会是受了刺激想不开去雨里跑圈吧?
宁绥走过去,视线也落到了方大诚面前的电脑屏幕上。
好家伙,都已经发布到网上了?
方大诚“啪”地一下赶紧把笔记本合上,语气都小心翼翼了起来:“阿绥,你别在意啊,我们两刚才就是吃瓜……”
“没事啊,”宁绥笑了笑,“有吹风机吗?”
方大诚赶紧把吹风机递了过去:“赶紧吹吹干,不然要感冒了。”
递过去时,宁绥手指一蜷,避开了他的手。
方大诚:“……”
不过做了三年室友,早就习惯了,宁绥应该是洁癖格外严重吧,从来不和他们有任何肢体接触的。
宁绥:“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