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阮秋辗转着被介绍到了一家酒店后厨刷盘子。
单价开得很高,介绍人说的时候语焉不详,只是说店里忙,偶尔还要帮着后厨上菜。
等实际去了阮秋才知道,这勉强算是一家饭店,但更准确来说,这其实是一家夜总会。他在后厨刷盘子,时不时还要被人临时揪去换上制服跑前面给客人送酒。
起初阮秋不知道这里的薪水为什么会这样的高,一开始还以为是骗子,直到后来第一笔钱拿到手里,阮秋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那一沓粉红票子攥在手心里的实感,兴奋得一个晚上没有睡着觉。
他请了那个给自己介绍工作的人吃饭,在对方古怪的眼里结结巴巴说着感谢的话。
好酒好菜,对方吃得尽兴,但最后临走时看阮秋的眼又是那样的意味深长。
“是快钱,不过哥奉劝你一句,挣够了就尽早脱身吧。”
那人说着阮秋听不懂的话,“呆久了,你以后很难正常的生活的。”
阮秋呆呆地看着他。
他听不懂对方说的话,直到有一天他看见和自己同样在后厨刷盘子的同伴被人拽着手腕强行摁进了厕所里的隔间。
第二天阮秋没有再见到那个同伴,很快就有新的人补进来。
阮秋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也突然意识到,这里确实挣得多挣得快,可是并不安全。
他浑浑噩噩地想着自己离开了这里,还有哪会是自己的去处。他辍学了,要力气没有力气,他什么都干不了。
他就这样去给包间的客人送酒,也是第一次,阮秋被客人看中,要让他留在包间。
“我、我只是来这里刷盘子的。”
阮秋意识到不对,下意识地想挣扎,但手腕却被人牢牢地抓住,下一刻便被强行拽进满是酒味的怀抱。
领班在旁边漠然地看着他,对阮秋的呼救恍若未闻,只是十分礼貌地向屋里几人点头,然后带着人关上门。
衣服被人拽下来的时候,阮秋的大脑几乎是有一刹那的宕机,他甚至失去了抵抗的意识,在昏暗的包间里,他看不见对方的脸。
阮秋的脸上已经满是泪,就在他想要闭上眼睛的时候,旁边一个男人却出声了:“老程,人家不愿意,你换个人吧。”
阮秋还没反应过来,一件厚重的外套便兜头盖脸地罩在了自己身上。
他狼狈地从皮质沙发上起来,才发觉自己的手已经完全抖得不像样子。那个说话为自己解围的人递过来一杯水,阮秋想接过来,但是手却软得像是没有骨头,抖得半杯水都洒出来了。
阮秋听见那个人叹了口气,是很温厚的声音:“小刘,老程醉了,你扶他出去醒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