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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2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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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都数不清自己打扫了多少次被呕吐物弄脏的地板和墙面。杰的次数倒是肯定比他少,那主要是因为杰放弃往胃里塞食物的时候比他更早。

事实证明,容易放弃这种性格在很多时候其实也是个优点,撞破南墙才回头的查尔斯必然会吃到更多的苦头……

在诱惑面前,尚有余力的杰是第一个投降的。

他拿起了一枚卵。

查尔斯张大嘴,欲言又止:想要训斥和阻拦也找不到理由。老板都吃了,显然这是真的能吃,对身体可能是有点坏处,但坏处肯定不多。再说他们离开这座岛之后也能去约个体检什么的,最大限度地将有害性降到最低。

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吃点什么安抚饥饿的肠胃——多么怪啊,查尔斯和杰也不是没有饿过。工作忙起来一整天滴水不进都是常有的,助理嘛,上下限弹性极大,他们刚入行的时候也就打打杂、跑跑腿,立在大人物背后的角落里,连个人都算不上,甚至比不过昂贵点的道具。长时间忍饥挨饿,抽时间暴饮暴食,两三年过去,他们的肠胃也坏了。

就连饥饿感也很陌生。这饥饿感甚至让他们感到自己格外健□□命力十分充沛。正因如此,想吃东西的欲望更加强烈,看起来似乎也完全没有抵抗的必要。

杰摸索着卵,试着用指甲刮搜缝隙。看老板撬开这东西的架势十分轻松,自己上手却发现要找到空隙并非易事。

他有想要不要用剪刀剪开,可尝试着撕扯了一下,它的外壳比他想象得更加坚韧。杰也担心剪刀会损坏卵里包裹的那泡液体……要是洒落了几滴,那该多浪费!

第一枚卵开得手忙脚乱。粘稠的液体滑入喉咙,那一瞬间,杰几乎打了个冷战。他感到每一根毛孔都舒展开来,连味道都没尝出,只是纯然舒适,身体轻飘飘的,仿佛在某个昏昏沉沉的午间小睡。

杰的手伸向第二枚卵。

查尔斯默许了。

杰将一枚卵放到他手心,慎重得像是递来一枚戒指。

查尔斯没法拒绝。

然而,某种尴尬紧张、无法面对的情绪,始终盘旋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知道那是什么。羞耻。他不愿睁眼,因为看到了会显得自己更加不堪;他也无法丢弃,因为一旦丢弃了……丢弃掉之后,他算是什么呢?

他只能让情绪气球一样漂浮在那里。

第47章 第五种羞耻(9)

就和所有以写作为生的同行一样,伊芙琳对出行这事儿保持着可有可无的态度。

那并不是说作家不需要出门。诚然他们笔下的世界通常远比现实世界来得更为广阔瑰丽,他们内心的世界则比他们笔下的世界更为庞大无序,可现实世界的不可替代性依然无需多做解释。

正如通篇都在变着法子讲述“多看、多写、多生活”这一真理的的写作指导书所说的那样,写故事的重点从不是想象力。

伊芙琳,当代最伟大的童话作家之一(她自己并不认可这一头衔,但假如要将之授予别人,她也确实觉得他们全都不配),总是被读者、业界和评论家称赞说“具有超凡脱俗的想象”。

然而,故事中并没有“想象”这回事。

任何故事最终都只能书写现实。史诗大作?你能在历史书里找到几乎一模一样的发展。魔法传?不如现在打开当前最顶级的科学杂志,看看他们对未来技术的严谨构想。科幻巨献?或许你找的是中世纪的炼金术师手记。

伊芙琳很少费心去思考自己要写的是什么故事。她会打开电脑,调出空白文档,然后回忆近期给她留下过印象的某个人或者某件事。

当然,故事总得有情节,情节必须遵循逻辑,因此伊芙琳简单粗暴地给了她笔下的每一个角色同样的任务:想办法活下去。

或者想办法去死。其实大部分时候她都在让角色想办法去死。那不是因为她内心阴暗残忍什么的,单纯是因为……假如你想写一个故事,你肯定想些一个好的故事,对不对?

假如你想写一个好的故事,你就得考虑读者。考虑他们的理解能力,他们的性格爱好,他们的喜怒哀乐。你得知道读者会被什么东西调动情绪,会因为什么内容产生共鸣。

一个好故事需要找到人性的共同点。那是一项庞大、复杂、精密的工作,然而又完全能用微小、简单、模糊的东西表达。所谓文字的魅力就在这里了。

在伊芙琳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那时候,她其实还不太清楚自己是在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她的想法太多,实在拿不定主意。她想了可能有几百个开头,给每个开头写上几百上千字,思路枯竭就搁笔,然后重新起头。她写下了想到的所有开头,挑了半天,挑不出最喜欢的;于是她转而省略了过程,思考起结局。

她没有真的“思考”。故事的结尾自然而然地从她的脑海中流泻出来,因为,你看,故事的结局意味着故事的结束,而结束是什么呢?是死亡。

就这么定了。

伊芙琳对自己的理论十分满意。而且她越是写就越觉得顺手,越写越感到这一套理论完美无缺。当角色义无反顾地追寻着死亡的时候,她什么都不需要解释。

为什么t要犯这种错?为什么t执意不听劝告?为什么t不逃跑?为什么t选择直面危险?为什么t拒绝撒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为什么都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t在朝自己的结局大步奔跑。

伊芙琳写的第一故事是关于一个坏掉的玩偶。

它其实没有坏掉。它只是旧了,丑了,被随意地遗弃在商场的角落。夜幕降临,整个商场都活了过来,玩偶拖着自己裸露出棉花的残肢,艰难地跋涉过整个商场。

它穿过了凶恶的宠物区,被猫狗争夺撕咬,皮套被钩扯出无数线头;它爬上巍峨的滑梯群山,在猛然下坠时将耳朵和一条手臂丢失在气球海里;它挣扎着翻越积木丘陵,棉花内芯因此而结团,变得坑坑洼洼;他缓慢地前行,最终撞在了关闭的玻璃门上。

门内微弱的光照亮了玩偶,它的面部光秃秃的:在眼睛的位置上,只有两个圆圆的凹陷,上面还残留着线头。这只从一开始就瞎掉的玩偶停在了一家玩偶医院的门口。

那也是伊芙琳的出道作。很受欢迎,一出版就红得发紫。所有读过故事的孩子,甚至读过故事的成年人,都想要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丑玩偶。

他们也真的买到了。

后来这个故事被解读出很多种含义。人们说它生性骄傲,人们说它是个英雄,人们说它其实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被修补好了,但还是决定踏上旅途。人们说它有无限的勇气去面对痛苦的现实,结局一定是它被过来上班的玩偶医生补好,被交到了会爱护它的小朋友手中,人们说……

还记得吗?这是一只瞎掉的玩偶。

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它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是因为它在走向自己的结局。它停在玩偶医院门口是因为伊芙琳是这么安排的,是因为故事里的死亡总得有点戏剧性,总得和前面的长篇大论互相匹配。

这个故事的结尾伊芙琳根本就没上心,毕竟是第一个故事,她觉得可以允许存在一点瑕疵。没想到的是,所有人都认为结局是点睛之笔。

她重读了故事,还是读不出其他人读到的东西。

那之后伊芙琳又创作了许多作品很多角色,作品全都很火爆,角色全都被视为挑战命运的勇士。伊芙琳想是不是因为她写得还够好,也许她应该把死亡的结局和角色的求死表达得更明显一点……

于是她最受欢迎的冒险家系列诞生了。伊芙琳很认真地写,她尽可能地将死亡的整个流程描述得严谨而不血腥。她认为他们的死亡非常细致,气氛庄严而不失活泼,宾客悲痛而不失欢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旦将死亡写得过于详尽,她反而感到故事其实并未走到结局……是的,结局意味着死亡,可是,怎么能写透呢?

死亡是不可名状的东西。一旦被描述出来,那就不再是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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