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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里春 第5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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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把脏斗篷举到另一个白莲教徒眼前,“你知道吗?”

那人惊恐不已,给他磕头道,“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求大爷饶命……”

天子凉寒着声,“杀。更多小说 LTXSDZ.COM”

侍卫上前抹了他的脖子。

那些人看他这般行凶,已经有不少吓哭出声,立刻有侍卫让肃静,有几人当场吓晕过去。

天子问一个白莲教徒,就杀一个,杀光了那些教徒后,开始问其他人,当先问的是个老头,那老头看着脏斗篷直抹泪,根本还不出话,天子却没叫杀,他连忙给他磕了几个响头。

天子拿着斗篷又问几个人都说不识,一直问道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孩儿,那孩子盯着斗篷看了好一会儿,才泪蒙蒙说,“这个我认得,有个老奶奶站在我后头领粥,轮到她就没粥了,老奶奶穿的就是这衣服,后来明官哥哥看她可怜,就叫她跟着他回去,他给她拿馒头。”

天子弯下腰,沉着眸问他,“明官带走了她?”

小孩儿点点头。

天子问他,“明官家在哪儿?”

小孩儿回他,“他是掌柜的家中长工,掌柜的让他住在这里。”

他指了指大火,“明官他娘是个妖邪,害的我们交河县许久没下雨,现在被烧死了,明官也跑了。”

天子直起身,望向大火,交代侍卫,“把火扑灭了。”

侍卫们提了水来灭火,火焰熄灭后,只看到灰烬,人烧没了。

天子凝视着那堆黑灰,半晌转头扫过那一地愚昧无知的人,道,“白莲教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让你们以为,烧死一个老妇就能降雨?”

他们讪讪着,没人敢应话。

天子哼一声,又转头问那孩子,“认识明官的人多吗?”

小孩儿点头道,“明官是掌柜的家中长工,交河人人都认识他。”

天子勾唇浅笑,摸了把他的脑袋,夸他,“好孩子,别像他们被白莲教迷惑了,好好儿长大,以后给朝廷效力。”

小孩儿睁着眼睛懵懵懂懂的嗯着声。

天子看他瘦的皮包骨,解下腰间佩玉给他,“拿去换点糖吃,别饿死了。”

小孩儿抱着玉佩缩到他娘怀里,他娘一个劲跟他道谢。

天子转过步子,冲他们道,“都滚吧。”

一地人全跑了出去。

天子在院里站了会,侍卫们搜遍院落都没找到姜雪甄,天子转步出去,“他们的弯刀都带上。”

侍卫们捡起地上的弯刀跟在他后面出去。

才将上马,许勇策着马赶来了,一下地跪在马前,头抵着地给他行礼,“微臣拜见陛下。”

天子皱眉,“你怎么来了?”

“陛下已有两日未上朝,各位大人都议论纷纷,微臣担心陛下的安危……”

天子薄唇紧抿,良晌吩咐身后的赵斌,“朕先回宫,你带人留在这儿,去找这边的同知,让他发下告示,发现明官者,赏五百两白银。”

天子随后和许勇回了京都,回京后,有许多事需要他处理,几个白莲教徒竟然能拿出弯刀这样的武器,大魏自来盐铁官营,武器更是只有朝廷军器所制造,白莲教竟然能人手携带武器,这意味着他们有谋反的意图,这些武器是从哪里得到的,也极为重要,朝廷不可能提供给他们,那就是在大魏以外得来的。「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他令禁军加紧操练,开春后,春闱也即将开考,天子对这次春闱甚为重视,朝中老臣他终究不信任,春闱后,他需要提拔一批新臣,往年不受废帝重用的、这次春闱后的,只要是有才之士,他都会重用,这样一来,他手头忙的停不下来。

直过了有一个多月,春闱过后,赵斌传来消息,找到明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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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雪甄和明官到了河间后,两人便在当地的镇上盘下来一个倒闭的铺子,缘着明官会酿酒,便做起了酿酒的生意,雇了几个伙计,由明官管着铺子。

那铺子后头就是姜雪甄买下的一间宅院,她本来想买一只小黄狗,后来觉得小黄狗太小了不会看家,便买了只叫声响亮,吃的也多的猎狗,那狗只要她忘了给食,就围着她转来转去,摇着尾巴凶吠两声,都怕被它咬着,她甚至从这狗身上看出天子的影子来,便也不喜跟狗太近。

她闲下来时叫明官帮着她去集市上买了不少花籽,两人种了一院子,没几日就发芽了,再过不久这院子里就满是花草,人住着也舒服。

明官做这酿酒的生意最开始亏钱,亏了十来天,他自己都觉着没脸在姜雪甄跟前说,但姜雪甄不甚在意,只让他放心做生意,她不管这些事。

明官这才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挣到钱,每日里起早摸晚,终于在半月后生意做起来了,慢慢的也挣到一些钱,他挣钱的第一天满心欢喜去首饰铺子内给姜雪甄买了一朵颜色鲜艳的绢花,他从来没见姜雪甄戴过头饰,她长得那么好看,就该戴好看的首饰,他说好要照顾她,现下挣到钱了,虽然钱不多,先买朵绢花,以后等他挣更多的钱,再给她买更金贵的首饰。

他用帕子包好绢花,高高兴兴回了院子,才准备去敲姜雪甄的房门,屋门砰一声被人从外面撞开,只见门外进来一个身量极高,衣着华贵的俊美男人,那条猎犬冲着男人狂吠,被他一脚踢开,猎狗被踢到墙角处,夹着尾巴还是不甘的叫着。

明官怔在原地,那男人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

“让姜雪甄出来见朕。”

第3章 第六十三章

◎抓回◎

明官愣愣的看他近前, 他没见过这么贵气逼人的男人,他长在交河那样穷困的乡县,这辈子见过最顶天奢靡的人就是以前的主家, 主家大腹便便, 身上的衣服是他们这些人穿不起的丝绸制成的, 餐餐顿顿有肉,那样的生活原本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仙日子了,后来他跟着姜雪甄来到河间, 姜雪甄用自己的积蓄买下铺子, 让他做生意,他也过上了顿顿有肉的日子,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再是粗布麻衣, 他也能穿得起绸面做成的衣裳。

他以为他和以前的主家一样,不再是任人轻视的乡野小民,他也算是富贵人家的爷们了, 可他见着天子, 潜藏在骨髓深处的自卑便再次萌发出来, 他只见过他一面, 便很确定。

这男人才是和姜雪甄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穿着再好的衣裳,吃着再香的肉,这辈子也无法企及他们的高度。

但他挡在了门前, 不顾对方阴森寒戾的眸光, 大声道, “什么姜雪甄,这里没有姜雪甄, 谁准你进来的, 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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