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该女人还有当地其他女人经常领外地的孕妇来郭医生的诊所生孩子,生完孩子就让郭医生介绍卖出去。郭医生开始起了疑心,然后知道她们就是卖孩子。以后她就主动帮助介绍卖孩子,每个孩子索要上千元的介绍费,截止到案发为止,郭医生已经介绍贩卖婴儿二十余个,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婴幼儿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起案子让办案民警感到震惊的并不是该医生,而是那些前赴后继来这里生孩子卖孩子的年轻母亲,这些年轻女人怀孩子的目的不是生养孩子,而是象商品一样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女,这种母亲跟猪圈里生下一窝窝小猪崽然后卖出去的母猪有什么区别呢?
因为有些婴幼儿是被自己亲生父母主动卖出去的,所以当办案民警解救了这些婴幼儿后,往往找不到孩子们的亲生父母。他们既然残忍的卖出自已的亲生孩子,就没有打算再扶养他们,自然就不会主支到警方去领养亲生骨肉。其二案件是“亲生女儿送人案”。
在这起案子里,专案民警解救了一名三岁多的小女孩,买家供出了小女孩的亲生父母,但是买家不承认是“买”孩子,辩解说是小女孩的亲生父母无力抚养,送给他们代养的。不管现在的扶养人是“买”还是“代养”,他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办案民警把小女孩解救出来,常雨泽带人亲自送小女孩子回家。
这是一个普通的村庄,小女孩子的家是低矮破旧的砖瓦房,与村口那些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相比有天壤之别。
小女孩的爸爸是一个三十多岁黝黑粗壮的中年汉子,他听说女儿让人送回来了,就从田里出来“迎接”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