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立即提出抗议:“请代理人不要采用威胁性的语气质问我方证人,你的询问明显超出本案范围,我方证人与受害人是否有钱财纠纷不影响我方证人的举证权力。”
徐虹回应说:“我的问话没有超出我的权限,首先,证人必须据实回答与我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双方的利益关系;第二,证人必须表明他的举证是自觉自愿的,并非是因为我的当事人曾有过损害证人利益的行为,导致证人愤而举证我的当事人。”
法庭表示徐虹可以继续询问证人,证人必须做出正面回答。
徐虹:“请孙富贵先生认真考虑,确认你已经还钱或者暂时还没来得及还钱。”
孙富贵慢慢低下头:“我还欠着他。但是我保证会还他钱。”
常雨泽和陈律师深感意外,他们只顾着关心孙猴子发现徐虹在张锋床上留宿的情节,忽略了他本身就品行不良,有嫖娼的行为,有赖账不还的行为。
徐虹继续询问孙富贵:“你举证说看见徐虹也就是我深夜睡在张锋的床上,你是站在张锋家的窗外亲眼目睹,还是通过其他途径看到?”
孙富贵:“我跟他扣扣聊天时,通过扣扣摄像头看见的。”
徐虹:“请你认真看着我的脸,你确定你当时看见的女人就是我徐虹吗?电脑摄像头能让你清楚辩认出我的脸吗?”()
孙富贵抬头瞅了徐虹一眼:“我没有看清楚,网吧里的摄像头效果都不太好。不过张锋还给我传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就是你。我后来到你家的洗脚店干了几天活,我见过你本人,不会认错。”
徐虹问法庭:“请问审判长,证人孙富贵只是言称看见我的当事人与某女同宿,而没有相应的物证,法庭能否断定他的证言就是事实?”
审判长:“证人的口供只是一方面,没有相应的物证相佐,证据不充分,不构成事实认定。”
徐虹:“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证人孙富贵声称看见我跟张锋同居,他的口供是不被法庭认可的,也就是我跟张锋同居是不成立的?”
审判长:“如果被告人只有一个证人口供是不能判定张锋与徐虹也就是代理人你有非法同居行为的。”鲁庭长觉得这说话怎么这么拗口呢。
徐虹谢过审判长,转头继续询问孙富贵:“你说后来你又到玉洁足疗店工作,你是怎么去的,自己应聘去的,还是别人介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