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趣的流失,让他们逐渐对对方的身体失去之前的热情和投入,这样的性和谐吗?有多少离婚,是因为对千篇一律的生活、对夫妻之间毫无吸引力的身体,感到失望而产生的?为什么我们不能避免这些的发生。
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存在着追求新刺激的心理需要。如果能够在双方的控制下,各自放手对性爱的约束,深爱彼此的同时为什么就不可以让各自的身体去享受极致的欢愉呢?这样能让夫妻双方产生轻微的失落感,通过有可能失去对方的刺激,激发出夫妻之间曾经的激情。再一次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吸引,使曾经枯燥如爱情坟墓般的婚姻焕发出勃勃生机,使感情更加牢固。这些不正是我们所渴望拥有的吗?为什么不呢?
……
看完整篇帖子的我,满头大汗。
虽然明知这样是不对的,但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去反驳。反而内心里有一股隐藏很深的欲望如同被激发觉醒一般,慢慢游遍全身。如同走火入魔般,我在疯狂的思考着这个问题。
性与爱的分离,这可能吗?难道妻子的身体不该就只属于我一个人吗?为什么一想到思被别人压在身下,我就激动的浑身颤抖呢?我是在享受这样的感觉吗?我能忍受得了思被别的男人进入身体吗?我会把思那娇媚绝伦的身子让给别的男人享用吗?
为什么……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