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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酒后乱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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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地,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说这个。

然而爸爸只是和她四目相对,他们的眼眸是一模一样的褐黑。

“我知道。”

“我真的下得了手。”

她的声音已经在颤栗了。

“我知道。”

咬紧牙关,猛掐大腿,可当爸爸出声时,万姿终究溃不成军。

树影婆娑,温柔地掩映着石凳。她在阴影中漾出泪意,又逼自己收回。

为什么,人要背负如此深重的爱恨,扭曲又无言,生生捱过这么长时间。

她是,爸爸也是。

“我只是希望你和妈妈都过得好,哪怕不在一起过。”

“你跟妈妈不相爱就算了,好聚好散不行吗,给我点时间消化,我不是接受不了。我是接受不了你出轨,非要偷,非要骗。”

酸楚滋味再度沁出,她难忍得只能深呼吸,再慢慢地吐:“反正,如果现在你想和妈妈离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想跟她过了也好,想跟换个人过也好……”

“只要妈妈愿意,我没有反对意见。”

这是少女时代的万姿,永远不会说的话。

那时她只想爸爸迷途知返,回归家庭,她宁可他振振有词自己不过“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也不要他用对那个女人的奋不顾身来暗示她,原来她的原生家庭才是错误。

在她自幼生长的小城,社会关系是张细密的网,以供有心人捕风捉影。他们在闲言碎语时,是不会把小孩子当人看的。

于是,她便知道了所有事情。

爸爸还不是爸爸时,他在读小城最好的高中,他交了个人生中第一个女朋友,也就是那个女人。

在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他们传纸条,骑单车,备战高考,憧憬共赴一所大学的未来。然而现实发展就是这么俗套,那个女人考上了,爸爸却落榜了。

世界就此被割为两半,一对有情人各自一端。

女人留在大学所在的大城市闯荡,爸爸则读了个不怎么样的大专,做了几份不怎么样的工作,最后靠开出租车为生,和女人分道扬镳成了必然。

失意落魄最助长一时冲动,就像借酒其实浇不灭哀愁,在一个酩酊大醉的夜晚,他和一向爱慕他的大排档老板之女上了床。

酒后乱性没有保护措施,怀孕不是意外而是注定。这在小城是件不大不小的丑闻,奉子成婚则是最体面的收场。

给彩礼,收嫁妆,闹洞房,迎接新生命,拼命挣奶粉钱,面对昔日痴恋他如今骂他窝囊的老婆……他就像不知疲倦踩滚轮的仓鼠,甚至没有思考这一切的时间。

等少年回过来,他已人到中年。

中年危机是有钱人的特权,可以买跑车追年轻女孩。普通人如他,只能坐在自己的破烂出租车里,等客时慢慢点一支烟,漫无边际地发呆。

然而,现实发展果然就是这么俗套,他等来了她。

世界上有这么多小城,小城里有这么多的士,那个阔别已久的女人,唯独上了他的那辆。

兜兜转转,她依旧孑然单身,而且事业坎坷。显然,大城市不是旧情人,不会抚慰所有心碎者。

而这种抚慰,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家庭与绮梦拉扯,他人生中第一次混淆油门与刹车,煎熬又不舍地,冲向悬崖,一往无前。

直到被女儿发现。

“那个女的……有家庭了吗。”

爸爸沉默的时间实在太长,万姿忍不住从中截断。终于有一日,她可以跟他如成人般平等地对谈。

可再怎么开明,谈及他的出轨对象,她依旧心存膈应。避开他的目光,她难得啰嗦且不免局促。

“如果她是单身,你们还互相喜欢,要过就在一起过吧……放我妈自由,这样她也能再找一个她喜欢的……”

“如果她不是单身,我觉得你还是别想了……说明人家已经翻篇了,已经有了新生活……”

“总之你现在和她还有联系吗,有的话——”

“她啊……”

“已经死了。”

被人扼住咽喉般,万姿猝然收声。眼睛真如缺氧似地瞪大,定定锁着爸爸。

“啊?”

“……她长了坏东西。”

这是小城说法,指代一切令人讳莫如深的恶性肿瘤。

爸爸方言讲惯了,就连普通话也略带乡音,伴随低沉的男人声线,浮着一种无能为力,质朴而漠然。

“所以没办法。”

“什么时候的事情。”

在震惊中勉强发声,万姿头一次发现,人的味蕾原来也是后知后觉。

否则为何咽下霜淇淋这么久了,此刻舌根却泛起稀薄的苦味。

“前段时间吧。”

爸爸倒是出的镇定,甚至捉到她的错愕时,一笑置之。

“都是这样的……你们这代分开了,就是各过各的……我们这代分开了,很多说没了就没了。”

顿了顿,唯恐她误解似的,他又很快补充:“当年……之后我一直没跟她联系。”

“是有共同的同学帮忙丧事,然后跟我说的。”

扼在咽喉的手持续施力,万姿说不出话来。

刹那间,她恍然明白爸爸为什么要来香港,离开小城一段时间,呼吸陌生城市的一口空气。

但如果她不问,他什么也不会说。

“没事没事,你还可以找别人,不要想那么多……”

“实在不行离婚了,留在香港住一段时间,你跟我妈分开住也挺好的,这里什么人都有……”

心跳得无序猛烈,明明该感到痛快的,可万姿几乎是在胡言乱语。就像骑上少年时期流行的死飞单车,把疾风景色甩在身后,明知接踵而至就是超级大拐弯,慌张又要装腔——

然后,她被人握住了车龙头。

那句小城方言散在偌大的公园里,只有她能懂。他在笑,也在摆手。

“万姿,爸爸是老人啦。”

心瞬间空了。

紧接着所有情绪猛地涌来,低头捂住脸,万姿泣不成声。

原来二十几岁的人了,在某一刻总会重回童年,一样哭得泪雨滂沱。

“不要哭啊。”

窸窸窣窣,是爸爸从口袋掏出纸巾递给她。如今,他的确和所有勤俭节约的老人家相似,在哪家餐馆吃饭,就一定会带走哪家的纸巾。

可他分明又露出那种亲切而疲惫的色,跟十几年前,带她埋葬小鸭子时,如出一辙。

“没办法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到十几年前,回到新旧世纪交替之际。

那时,千年虫危机阴霾散去,小城正流行过圣诞节,《英雄》是本土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大片,世界的主色调是后来被归为“Y2K风格”的梦幻粉紫色,所有人都在快快乐乐地拥抱千禧年。

她不过是一介小孩,却像任何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一样,觉得她活在最好的年代,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尤其是她,有个无所不能的父亲。

但她并不知道,《英雄》中,刺客残剑、飞雪、无名永远不会老去,因为他们死在了电影里。

可在父亲牵着她走出影剧院的那一刻,在父亲给她解释剧情的那一刻,在父亲笑着问她以后要嫁甄子丹还是李连杰的那一刻,岁月已经决绝地,一格格向前走。

世世代代,不再回头。

“别哭了傻孩子,没办法的,人都是会老的。”

她一直记得这个夜晚,在这静谧的维多利亚公园。抬头徒劳地阻止水滴下落,摩天大楼高耸入云,点亮浓黑天际,却令人想到梵高的《星夜》。

二者相比,像是沧桑和童真的区别。

隔着模糊的视线,她望见另一双泪眼,含着千言万语,又终归沉寂。

他始终没有哭出来,从头到尾,只是平静地看她,平静地直叙。

“还有啊,万姿。我欠你一句话,应该从来没讲过……”

“这么多年,爸爸对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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