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酒菜摆上,包间内只剩下三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孟总打开了话匣子。
“方律师,我跟您咨询个事。哎,这几年我一直不太顺,之前我跟李总说过,去年的时候,我一个兄弟,他的公司资金有些紧张,想跟一家金融机构贷款,那家公司觉得他的资质不太够,让他找人担保,他就找到了我。
当时他公司刚刚接了一个大订单,急需资金周转,我也觉得这单做下来他能赚不少,就答应了,给他做了担保人。
可谁知道今年年初的时候向他订货的那家公司倒闭了,货款结不回来,他整天忙着追债。
金融机构的贷款眼看到期了,现在我朋友的公司也是勉强维持,哪有钱还债呀,人家肯定会来找我要钱,咱明白,咱是担保人,债务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得还钱。
欠债还钱的道理咱都明白。但问题是我要是替他还了钱,我的资金链就断了,我的公司也得倒。
我那朋友已经进行了破产债权申报,应该能拿回来一部分货款,虽然不能全覆盖,但是也能偿还一大部分。”孟总道。
“一共欠了多少贷款?”方轶问道。
“一共有八百多万,贷款总额是一千万,之前还了一部分。”孟总道:“这是当初我朋友贷款时,我签署的担保合同。”说着,孟总将一份合同递给了方轶。
方轶看过一遍担保合同:“嗯,这保证合同约定的是人保,不是物保,合法性上没有问题,您现在的诉求是什么?说句大白话,您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
“我就是想让您给看看,能不能拖延下时间,等到我朋友分到客户的破产财产后,我看看情况,然后再承担担保责任。”孟总道。
“担保合同上约定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不是一般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要等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后,才轮到保证人清偿债务。
说的直白点,在一般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即便追债也得先追您朋友,您朋友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才轮到您。有个先后顺序问题。
但是连带责任则不涉及这个问题,债权人可以同时对您和您朋友主张债权,谁有钱,债权人就会执行谁。
至于您说的拖延时间问题,从现在来看只能在程序上延长时间,也就是一审判决后,您上诉打二审,纯粹的利用法律规定的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拖延时间。但是最终法院是要出判决的,具体能拖延多久不好说。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比较长,越是老厂子债务越多,破产清算的周期越长。如果纯走程序来拖延时间,恐怕无法达到您的要求。”方轶道。
他明白,孟总实际上就是不想当冤大头,可事实上他确实给人家提供了担保,事情已经做下了,想不被牵扯是不可能的。
“那是不是说,我这案子就没法弄了?我必须得还钱?”孟总有些不甘心。
第35章 真抠!
“从法律上讲是这样的。我看您这份担保合同上只有您的签名,没有您爱人的签字,当时对方没有要求吗?还是后来又签过其他文件?”方轶手中拿着担保合同,问道。
“嗨!这事当时办的比较急,我媳妇跟几个姐妹出国旅游去了,没在家,所以就没签成。”孟总道。
“孟总,嫂子知道这事吗?”李书明插话道。
“怎么可能,我当时给朋友提供担保是背着她做的,要是让她知道还不挠死我。”孟总煞有介事道。
“嗯,我明白了。另外,我多问一句,您公司的股东是谁?”方轶问道。
“公司股东是我父母,当年办营业执照时,我在系统内工作,不方便做股东,让我媳妇当股东吧,我又不放心,所以最后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我媳妇负责经营管理。”孟总道。
“嗯,担保合同上是您的签字,您是担保人,想抹掉您担保人的身份是不大可能的。”方轶道。
“嗯,这个我认可。谁叫咱签字了呢。”孟总点头道。
“但是,您签字,您爱人没有签字,这笔债务真追到您身上也是个人债务,不是家庭债务。”方轶道。
“哦!您的意思是……”孟总似乎听出了点门道。
“我可什么意思都没有,我只是就事论事,说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没有给您任何建议。”方轶急忙道。他可不想落一个协助逃避债务的名头。
“我明白,您继续说。就当给我普法了。”孟总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方轶的意思。
“从现有材料看,担保人是您个人,不是以家庭财产提供担保。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债权人追债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执行您个人那部分财产,您爱人的那部分是不能执行的。
也就是说您家庭的一半财产面临被执行的风险。当然这不包括您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说跟您公司没有关系,因为公司股东不是您。从法律上说公司跟您没有关系。”方轶说完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微笑着看向孟总,让他先消化下自己刚才说的话。
“我还以为要执行我家里的全部财产呢,您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片刻后孟总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些。
“现在债权人还没有起诉吧?”方轶问道。
“嗯,之前一直没起诉,不过我觉得也快了,两个月后贷款就到期了,到时候我朋友还不上钱,他们肯定会起诉。
这段时间他们也听到了些风声,在找我朋友谈还款的事,好在我朋友的公司还在运营,只是收款困难而已,还没到倒闭的程度。”孟总道。
“嗯,您跟您爱人的关系怎么样?有没有不和睦,闹离婚的情况?”方轶突然问道。
“闹离婚?什么意思?”孟总一愣,然后道:“我们关系一直挺好的,早以前闹过,不过这都好几年了。”
他觉得方轶突然问这事肯定不是出于八卦之心,律师嘴里说出来的话绝对不会无的放矢。
“嗯,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也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旦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就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了。即便是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确认了债权,强制执行时,法官也不会对之前离婚时分割给另一方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离婚就是为了规避债务,或者债务本身就是家庭共有负债,非一方个人债务。”方轶道。
“哦,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夫妻感情不和,在对方起诉前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分给我媳妇的财产是不在被执行范围内的。”孟总若有所思道。
“法律上和实践中是这样的。前提是您得真离婚,而且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也得差不多点,别净身出户让人感觉是在作假。
当然什么事都存在风险,即便您真离婚了,也不排除意外情况,当然几率比较小,您得想好了。”方轶道。
“嗯,明白了,谢谢方律师今天的普法。”孟总笑道,此时他的眉头已经舒展开了:“要不要再加几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