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李琪、李风的证言;
三、被告人李继财的供述与辩解;
四、被盗黄牛价值评估报告。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李继财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继财未经被害人李桂允许,采取窃取方式将李桂饲养的黄牛牵走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继财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审判长,起诉书宣读完毕。”检察员道。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指控你犯什么罪?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有何异议?”审判长道。
被告席上的李继财,有些驼背,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岁数要大,皮肤黑中透红,脸上和手上的皮肤如树皮一般,一看就知道是地地道道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里人。
可能是第一次走上法庭,也可能是听闻自己要被判刑,心里紧张,李继财不时地轻微晃动着身体,不停的咽唾沫,就是不出声。
审判长又重复了一次刚才的问话。
“听……听清楚了。我……没想偷牛,只是想……耕地,我家还有好多地要耕……要耕……”李继财抬头看向法官,眼中带着朴实和祈求。
“被告人李继财,你对公诉人指控你犯盗窃罪,认可不认可?”审判长耐心的问道。
“认可,……我偷了牛。”李继财犹犹豫豫道,说完便低下了头。
尽管谢友和在看守所会见他时,给他分析了他的罪名,认为不够成盗窃罪,准备给他做无罪辩护,但是警察和检察员都说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如实供述,态度好的话可以考虑减轻刑罚。
他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怕误了农时一时着急才偷了人家的牛,牵回家耕地,在他那淳朴的思想中这就是“偷”。所以他认了!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道。
“好的,审判长。”检察员看向李继财:“被告人李继财,你在牵牛到时候,周围有人吗?”
“没有。”李继财道。
“你知道牛是谁的吗?”检察员问道。
“不知道。”李继财道。
“你当时为什么不去村里问下,牛是谁的,然后向牛的主人借牛回去耕地?”检察员接着问道。
“当时大家都在耕种,我要是问了,人家肯定不会借牛给我。”李继财沉默了片刻道。
“你把牛牵到哪去了?”检察员接着问道。
“牵回家了,然后拿上农具去耕地。”李继财唯唯诺诺道。
“审判长,公诉人问完了。”检察员道。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需要发问。”方轶道:“李继财,你当时牵走黄牛时,是怎么想的?”
“我当时想把牛牵回家耕地。”李继财道。
“然后呢,耕完地之后怎么处置黄牛?”方轶问道。
“把黄牛偷偷送回去。”李继财道。
“为什么送回去?”方轶追问道。
“因为,牛是别人的,不是我的。”李继财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你牵牛回去的时候,是走的小路还是大路?”方轶问道。
“大路,就是村里的水泥路。”李继财道。
“你不怕被人看到吗?”方轶道。
“没想过,就想快点回去耕地。”李继财犹豫了下道。
“审判长,辩护人问完了。”方轶道。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先由公诉人举证……”审判长道。
……
根据庭前分工,举证质证由谢友和负责,这也是为了应付当事人,如果谢友和出庭一句话都不说,下面坐着旁听的当事人家属和同村村民肯定会有意见,如果被告人真被判有罪,说不定会迁怒于谢律师。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庭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根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道。
第243章 人要想开点
“……李继财在未经被害人李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取窃取方式将李桂的黄牛牵走用于自家耕田,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本院认为,李继财犯罪情节轻微,可酌情从轻处理。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完毕。”检察员道。
“被告人自行辩护。”审判长道。
“我认罪……”
李继财不知道什么叫缓刑,只知道自己不用坐牢,可以回家继续种地。至于是否会在自己的履历中留下污点,他不在乎,因为对于他来说都一样。他的全部生活就是种地,收获,然后再种地,再收获。他唯一惧怕的是村里人的闲言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