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在提高班能及格?看来你还真是天才。」
「天生的蠢材--菲姐,你别笑话我了,帮帮我才对。」
「这我可帮不上你,找你菀姐啊,她可是万家读书的状元。我数学几乎是白痴呢。」菲姐有点脸红,这次应该是不好意思,在一个白痴面前承认自己更白痴,不容易啊。
「菲姐,我不要你帮我这个啊,我要你帮我读书少绕一点弯,少读一点废东西,菲姐,求你啦,把你最喜欢的作家推荐给我吧。」我一边说着,一边贴近菲姐,摇着菲姐的胳膊,一股令人心醉的幽香,让我魂飞魄散。
「不许这样。」菲姐把我推开,嗔道。
我看到菲姐并没有真的生气,故作腼腆地说,「对不起,菲姐,我--我只是--」
「不用解释,菲姐知道,你这些毛病都是琳姨和菀妹她们惯出来的。可菲姐不喜欢这样,你也不是小孩了,要学会庄重自持。」
我肃然起敬地说,「是,菲姐,所以你要帮我,她们都惯我,只有你是在教我,所以你要多给我一点时间啊。」
「想的美。」此刻,少女特有的娇美,在菲姐脸上绽露无遗,女孩在你面前表现出她最可爱的一面,那就是她不讨厌你的标志了。菲姐以前是讨厌我的,我心底不仅喜滋滋起来。
我故作可怜状,说,「求你了,菲姐。」
菲姐沉思一会,说,「好吧,你去尝试尝试约翰高尔斯华绥的作品。」
我心里大喜,原来菲姐喜欢他!我本来就知道,像菲姐这样喜欢文学的人,内心必然如火一般热情,只是她们过于清高,很难对人打开心扉,往往寂寞燃烧一生。
我问道,「名字怎么写,菲姐?」
菲姐犹豫一下,说,「跟我来吧。」
我又大喜,我一直想进菲姐的房间看看,始终未能如愿。不知道菲姐今天会不会让我进去?我规规矩矩跟着,到了家,菲姐让我在客厅等着,可我只当没听见,跟着菲姐往她的房里去,菲姐也就默许了。
菲姐拿笔纸给我写名字,我四周打量着房间,很朴素,床的对面是个大书柜,中间窗户下放着写字台,对面是唯一的装饰,一幅高一米宽一点五米左右的书法作品,我一眼就看出了那是启功先生的亲笔,写的是周敦颐的《爱莲说》。
菲姐给我纸条,看我审视书法,问我,「读过这文章吗?」
「刚学过。」我老老实实说。
「能背吗?」
我转过身,望着菲姐,一字一句背起来,多年老师的经历,这回可总算派上一点用场了。
「真不错。」菲姐由衷赞道。
「菲姐,我觉得周敦颐先生写的就是你。」我也是由衷赞道。
菲姐脸红了,说,「别胡说了,拿着纸条走人。」
「菲姐,我就不能在你这儿玩会啊。」
菲姐沉下脸来,我赶紧说,「好吧好吧,我走,菲姐,你这儿一定有他的书,让我带几本走吧。」
菲姐说,「我的书从来不借人,你自己去找吧。」
我依依不舍地离开菲姐的房间,突然觉得,假如我们家有点像贾府的话,菲姐其实最像林黛玉,尽管她不够漂亮,可惜这个林黛玉,一点不爱贾宝玉啊。
不过,谁知道呢。毕竟我醒过来不到五个月,这期间,菲姐对我的态度已经明显转变,从讨厌到不讨厌,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这对一个内心丰富而深沉的人来说,转变已经很迅速了。
何况她喜欢约翰高尔斯华绥!我看了看手中捏着的纸条,不由得笑起来,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啊。我知道,约翰高尔斯华绥就是一把钥匙,一把打开通向菲姐心门的钥匙。
我也不去菁姐那儿,直接回自己房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