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立尊卑关系,男性学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惩罚。这一决策旨在避免男性学生之间的等级矛盾,并确保对受罚男性的管教策略不受阻碍。然而,需要特别强调在实验班内需时刻保证男性学生的尊严,以确保实验成果的可行性。
第六条:警告惩罚权
男性学生有权执行警告惩罚,即在没有事故情况下以警告违纪为理由执行惩罚措施。该条用于最终判定相关问题,以确保不对任何存在动机争议的惩罚行为进行单独判定。
第七条:综合评分和实验结果
一学年结束后,对男性管理方进行综合评分,以归纳实验结果。判定标准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无条件取消资格,需单独讨论方法),违纪行为(占比不低于30%),学习成绩(占比不低于20%),搭档综合成绩(占比不低于20%),违纪行为频率变动,学习成绩变动,搭档成绩变动。
第八条:对照计划
经判定,如男性学生表现不佳,将执行对照计划,详见《女尊男卑实验班试行实施相关》。男性学生的权利将完全移交给其搭档女性,具体可执行措施将因生理机制不同而做出细节修改。
第九条:透明监督机制:
学校将设立一个监督委员会,由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实验班的管理活动,确保所有规定得到恰当执行。通过设立监督机制,可以确保实验班的管理活动透明公正,防止滥权和不当行为。
第十条:心理健康支持:
规定:学校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处理因实验班政策可能引起的压力和心理问题,支持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应对实验班带来的挑战和压力。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在出现严重违规或滥用权力的情况下,学校有权立即干预,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教育局所有,实施需经过学生家长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