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行了, 别黏着了,热死了。”
郑梅轻轻拍一拍陈兰君的背,笑着说, “秋老虎呢,不需要穿小棉袄。”
陈兰君赖着她:“就不。”
郑梅嘴上抱怨着“真麻烦”, 却也不推开陈兰君,反倒抓起一把蒲扇, 替陈兰君微微扇着风。
热而闷的天, 老式招待所风扇也每一把,好在有蒲扇煽动带来的丝丝微风。
家里人多,郑梅很久没有单独静静地和陈兰君待在一起了。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你的学习, 你的生意, 都做得很好。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郑梅将蒲扇扇得快些,以一种好的口吻问:“说起来, 我好像从来没听你讲过,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因为我也不知道啊。”
“总有些要求吧?”
陈兰君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定的,合眼缘就好。”
“那天接站的那个高个子男学生怎么样?你会喜欢那样的吗?”
“不行, 他脸上有痘痘。”
“那, 那个戴眼镜的男学生呢?看着斯斯文文的。”
“我都想不起来你说的谁了。”
郑梅笑起来:“你啊你,还说没什么要求,我看你这要求高着呢!也不知道这天底下有什么样的男孩子, 能入得了你的法眼。”
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 陈兰君心里闪过一帧画面。
人影绰绰, 邵清和定定看向她的那一刻。
微微有些失。
“……二妹?”
“啊,抱歉, 我刚刚看到一只蚊子。说到哪里了?”
陈兰君回过,假装去拍腿上不存在的蚊子。
郑梅说:“我是说,能遇见真正喜欢的人不容易,若真遇上了,也别太害羞不敢说话了。你这样好的人,被你喜欢是荣幸。”
陈兰君轻轻笑起来:“妈,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是皇帝选妃一样。”
“本来就是嘛,总之,无论怎样,发生什么事,你都有我们撑腰呢。”郑梅说。
“行,我记着了。”
日色西斜,昔日一起摆知青小摊的朋友陆陆续续到来。
“兰姐,终于见到你了!”一个短头发女孩子进门就给了陈兰君一个拥抱,是最早跟着她摆摊的女知青庞小芃。
许久未见,陈兰君一时有些认不出来,感慨道:“小芃你现在看起来可真有气势!”
最早的时候,这姑娘的眼总是低垂着不愿意与人接触,说话声也很小,然而现在头发比以前剪得更短些,整个人显得格外利落,说话声音也很响亮。
“摆摊做生意,总得练一练的。”庞小芃笑着说,“多亏了兰姐领路,我现在挺好的,开了两个糖水铺子。啊,我熬了些糖水来,兰姐你试一试。”
庞小芃将手中的保温饭盒一层一层打开来,分别装着芝麻糊、双皮奶、水牛奶桃胶炖银耳。
“兰姐,阿姨,你们尝尝我的手艺怎样。”
这样热情的招呼,陈兰君自然不好推脱,拿起瓷调羹,先挖了一勺芝麻糊试味。
这芝麻糊磨得极其细腻,入口微滑,浓郁的芝麻香气之中是糖的甜味。
陈兰君边喝糖水,边听庞小芃讲她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
作为最早摆摊的一批人,庞小芃脑子灵活,先积累了一定的客户。
后来,眼见出来摆摊的知青越来越多,茶水早餐的价格也在这竞争中逐渐降低,庞小芃索性专门卖糖水。她有个优势,家里的奶奶糖水熬得极好,便跟着学。
她做生意既热情又实在,所用的材料都是很好的,价格也公道,所以糖水一经推出,立刻受到了顾客们的肯定。
正聊着天,陆陆续续又过来两三个朋友。
在这飞速变迁的年代,各人的境遇各不相同,有做生意做的不错的,也有托人说情最后到一家单位任职的。
但这一次有脸面过来瞧陈兰君的,多半是自己生活还不错的,而其他未曾露面的,她稍稍问了两句,都说近况不怎么样。
当陈志生带着小妹回来时,见着满满一屋子的人,吓了一跳。
紧接着陈兰君向这些人介绍:“这是我爸爸。”
大家整齐地冲陈志生喊“叔叔”,弄得他怪不好意思的,出去厨房看有什么能帮忙的。郑梅也在,陈志生走过去悄悄说:“我们二妹可真厉害,那么多朋友呢。”
“那当然,”郑梅很得意地甩了甩头发,“也不看看是谁生的。”
人多,招待所的阿姨寻了一张最大的圆桌,安排大家坐下。